社区党建“1+2+2+X”新体制

时间:2017-06-01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6月,制定下发《关于街道社区党委、行政组织党组组成人员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街道社区党委委员、行政党组组成人员的配置方式、标准、产生流程,以及相关工作制度,推进街道机构职能整合和功能优化,构筑“1+2+2+X”街道党建工作体制(“1”:街道党工委,“2”:社区党委和行政组织党组,“2”:社区党建办公室和社区党建服务中心,“X”:街道区域化工作平台、载体和项目),强化街镇党(工)委在社区社会治理中的统筹领导地位。建立区委常委联系指导街镇等长效制度。各街镇于年内全部成立区域化党建工作子平台。 (徐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