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时间:2017-06-01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5月4日,区编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清理整顿和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明确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为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的行政执法机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派驻街道的执法中队,为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的派出机构,实行“区属、街管、街用”。镇执法中队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的派出机构,调整为镇人民政府所属的行政执法机构,实行“镇属、镇管、镇用”,8月27日,区编委下发长征、桃浦两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三定”规定。 (王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