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戒毒康复试点

时间:2017-06-01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5年,作为全市4个试点区之一,继续探索完善禁毒体制机制。按照职能调整和“职责与责任绑定”原则,自5月1日起,区禁毒工作职能调整移交至区司法局(包括日常工作事务、社工站社工人员管理以及经费保障划转),区禁毒办协调指导公安、司法、卫计、民政、人社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禁毒管理、社戒社康、管控打击、宣传教育和帮扶救助,探索社区依托、医院治疗、家庭配合帮教模式,利用各种社会戒毒志愿,建立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社区戒毒、康复新模式。 (廖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