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工作绩效考核体系

时间:2017-06-01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7月30日,区委召开常委会,研究年度机关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完善对统战工作的绩效考核体系。一是考核内容单独设列。在区级机关和街道镇绩效考核评价表中均单列“统一战线”考核内容,加大对统战工作绩效考核的分值权重,明确区委统战部作为考核主体。二是考核指标由“虚”变“实”。考核内容涵盖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民族宗教、非公经济、港澳台海外统战、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等工作。区委统战部牵头系统各部门,明确考核标准和分值,通过量化评分,把统战工作从“虚”的考核指标转化为“实”的考核分数。三是考核方法更科学规范。坚持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中、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遵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考核。日常考核由区委统战部负责,对相关考核内容进行日常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年中、年终考核由区委统战部、区考核办按考核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同步进行。考核结果与考核奖励、干部考核使用、及时奖励相挂钩。 (邓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