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时间:2017-07-28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5年,区市政工程管理围绕““十二五””规划收官年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在工程建设方面,推广代建制,招标2家代建单位参与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与建设过程,规范建设程序,依照项目流程要求有机衔接项目进程,依照项目时间节点要求管控建设进度,依照工程技术管理标准,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在设施管理方面,拓展公开招标范围,掘路分成南北2个包件,养护分成道桥、下水道、桥荫桥孔3个包件,并在掘路修复与市政养护系统推行监理制度,着眼桥孔管理、市政设施整治、掘路修复等重点领域,及时处置市政病害与意见投诉,加强养护管理工作。按照《关于同意调整区建管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普编〔2015〕14号),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管理署更名为上海市普陀区市政管理中心(正式挂牌和印章启用为2016年1月1日),编制由76人调整为68人(8人划入区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工作职能由建设管理并重转向以市政管理为主。面对新形势,区市政署转变观念,聚焦市政建设监管、重大工程监管与建设工地管理等重点领域,强化管理责任、明确管理要求,促进行业管理得到新加强。落实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官理旧账、强化规范管理”的新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对历史工程项目、掘路项目涉及的资金、程序进行专项清理清算。全区市政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市政设施养护得到新改观、市政运行保障能力得到新提高,市政项目建设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全面清理。 (梅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