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时间:2017-08-03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5年,加强违法生育处罚执行力度,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34例,138万元;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1429人。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发放未参加城镇养老保险人员年老退休一次性奖励263人、111.41万元,回沪支内支边人员年老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3741人、1080.88万元,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一次性补助218人、133.3万元,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4354人、2238.66万元。推进计划生育行政事务“一口式”办理,全面实现1周7天工作制(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 (范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