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涉轨道交通11号线市政工程案件

时间:2017-08-03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年中,区法院对3起涉轨道交通11号线市政工程案件依法作出裁判,当事人均服判息讼,为区域经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10年,武威路1087弄大楼因轨道交通11号线的修建产生倾斜、下沉的重大安全隐患,区重大办、市政地铁公司、西部集团、桃浦镇政府等有关部门也成立专项工作组为居民进行大修及过渡。自2013年初,该处14户居民就房屋恢复原状及赔偿问题陆续向区法院提起诉讼,并试图通过各种方式施压,影响审判秩序。区法院介入立案及诉调阶段,通过诉前调解妥善解决多数居民利益诉求,并通过大量调查取证及协调工作,对调解不成案件依法作出裁判。 (陈育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