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培训基地建设

时间:2017-08-03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5年,鉴于街道各类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的日益突显,人民调解员队伍流动性大以及实际的调解技能未能满足目前的需求等特点。区法院于下半年度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员长期实战培训机制,通过系统性、专业化培训更好地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在各街道的作用,取得良好成效。一是“一对一”跟班实训。将基层人民调解员及各街道居委会主任“请上来”,通过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实战能力。二是专业化、系统化培训。特别指定专职法官或退休法官进行全程“手把手”指导调解,通过较为平实的各类案例、资源充沛的实务经验提升人民调解员调处案件能力。三是专项性、针对性培训。对各街道存在较集中的几类纠纷进行专项培训,且各街道人民调解员可通过长期轮流培训模式不断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培训层次,做到培训均衡。 (陈育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