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与公证的衔接模式

时间:2017-08-03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5年,最高法院副院长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440号建议的答复》中肯定区法院探索与公证的衔接模式。为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决,区法院于2014年2月开始与区公证处以继承公证及相关公证事项在公证事务领域建立工作对接,创设公证服务对接机制,定时定人定岗,形成一站式服务;拓展合作范围,合理分流诉讼案件;降低公证费用,节省诉讼成本。该机制方便当事人诉讼,为矛盾纠纷化解开辟新渠道。 (陈育超)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