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

时间:2017-06-01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城区管理依法加强。落实“最严的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追究和最严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要求,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有效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城区运行安全有序。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设立“区长质量奖”。获评全国十大“质量之光·魅力城市”。落实城市安全管理责任制。依法严治“五违”等城市管理顽症,重点整治改造红旗村、山华果品市场和府村路静宁路违法建筑等地块,完成外环和沪嘉高速(普陀段)桥孔综合整治,拆除违法建筑14.3万平方米,督改火灾隐患7.7万处,整治“群租”房2006户,暂扣非法客运车1.56万辆。依法加大市场、人口密集区域、老旧小区、地下空间安全整治和监管力度,有效落实防台防汛工作。加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全年食品监督抽检4192件,总体合格率95%;药品抽检982件,总体合格率97.4%。全年无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预防与减少犯罪体系。开展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向好,报警类“110”下降4.5%。全年发生违反治安案件5.61万起,发生刑事案件2.14万起。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27起,死亡24人,财产损失630万元。发生火灾事故428起,死亡5人,财产损失269万元。发生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伤亡事故2起,死亡1人,受伤1人。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深化。全面落实市委“1+6”文件精神,有序推进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57个重点项目。建立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完成252个居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增强基层经费保障机制,街道平均预算增幅达37%。在全市率先创设社区发展基金会。完成城管体制改革,推进城管执法力量下沉。各街镇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建成。网格化管理结案率达99.9%。加大调整产业结构和环境整治力度,加强人口调控和管理服务。实施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改革,建成社会组织孵化园区。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序推进信访新秩序试点和信访矛盾化解等工作。建立阳光法律援助机制。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区戒毒(康复)、人民调解等工作。

(区方志办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统计公报等有关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