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时间:2017-06-26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5年,协助区委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年度工作方案,修订完善《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明确履行主体责任的主要措施。制定《普陀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告知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告知制度。协助区委推进履行主体责任约谈工作,推动全区各单位分别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责任书》和《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年底,组建15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组,由区委书记施小琳,区委副书记、区长程向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许伟国,区政协主席钱城乡等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区委常委、副区长带队,对区人社局等部分处级单位党(工)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李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