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管理体系建设

时间:2017-07-18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5年,结合区情特点,研究制定《普陀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实施细则》,强化“主体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监管、分工监管、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监管原则;明确各级党组织、政府、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明晰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职责;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年度述职、情况通报、年度考核、定期会议、监管监察、监管责任追究、约谈警示等八项工作制度;量化安全生产目标和标准。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签约承诺,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督促各级党政领导主动履职、政务诚信、亲力亲为落实领导责任、第一责任、直接责任。制定《2015年度普陀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按照控制指标和重点工作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考核过程与考核结果相结合的原则,在着重控制考核总量指标及较大事故起数指标的同时,更加注重日常业务工作考核,督促各部门狠抓治本之策,深化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 (王怡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