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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计划

2008年09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普经查[2008]3号

为更好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和上海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本市第二次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按照市经普办宣传工作总体要求,针对普查各阶段工作任务和特点,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普陀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计划,以确保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普陀区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由区委宣传部和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和沟通。各级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街道(镇)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密切配合,严密组织,认真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主要负责对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并与本级普查机构共同制定具体的宣传计划,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主要负责与宣传部门的协作和沟通,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新闻线索,充分利用本地区、本部门的宣传手段和资源。

各主要新闻单位主要负责宣传工作的策划和落实,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大众媒体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

二、统筹计划安排,突出宣传重点

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围绕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特点,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搞好普查宣传工作。

(一)普查准备阶段(2008年12月31日之前)。这一阶段,主要以宣传《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为主线,以9月(单位清查前)和12月(普查登记前)二个重点宣传月为抓手,在全区掀起宣传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高潮,为普查工作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1.单位清查前的宣传(9月中下旬-10月中上旬)。着重宣传普查的目的意义、普查的主要内容、普查对象的法律义务以及单位清查的办法、对普查对象的要求等。让普查的工作家喻户晓,让普查的意义深入人心,营造出浓厚的普查社会氛围,达到全社会对经济普查知晓、理解、支持、配合的目的。

2.普查登记前的重点宣传(12月份)。12月是第二次经济普查宣传月,重点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支持经济普查;使广大普查人员自觉依法开展经济普查;使经济普查对象提高依法如实申报普查资料的自觉性,达到依法普查,如实登记,确保普查质量的目的。

(二)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09年1月-9月)。这一阶段的宣传要围绕《上海市普陀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实施,使广大的普查对象依法履行普查义务,配合普查员及时、准确地填报普查数据。重点是宣传各级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和积极支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合作精神,尤其是要宣传普查人员克服困难、一丝不苟的坚持依法普查的工作作风。同时,还要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要对普查工作中查实的违法违纪案件以及有关部门的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顺利推进普查登记。

(三)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09年10月-2010年)。这一阶段,宣传工作主要围绕普查结果进行,重点对普查主要数据进行解读,发布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成果,广泛宣传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区域经济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最大限度地开发应用普查资料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三、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宣传效果

(一)搞好外部环境布置,营造普查浓厚氛围。一是利用市统一印发的宣传海报在区、街道、居委、住宅小区,以及闹市地域和主要商务楼宇内张贴,让全社会公民了解和支持经济普查工作;二是街道、镇在辖区车站、广场、商业中心等公共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户外广告牌、制作灯箱广告、宣传橱窗、宣传墙报,并通过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口号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三是在宣传的内容和形式上,要讲究实效,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结合各自特点,采取人们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形式进行。

(二)加强媒体网络宣传,扩大普查社会影响。区经普办协同区委宣传部和区有线电视台制定详细的宣传计划,在黄金时段播放市统一制发的各种版本经普宣传短片;编辑策划反映普查员克服困难、辛勤工作或被调查对象配合经济普查的专题新闻。在《普陀报》主要版面刊登由上海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办公室签发的《致企业(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的一封信》,以扩大经济普查在社会各界的影响,为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在“上海普陀”门户网首页设置经济普查浮动广告和网页中部广告条,加强经济普查工作的宣传。

(三)编发经济普查简报,促进普查工作落实。根据街道、镇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分析研究,以编发经济普查简报、快讯形式,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以及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以达到交流工作经验,指导经济普查工作的作用,从而推进普查工作的落实。

二00八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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