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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普陀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普陀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 


2022年普陀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202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2022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透明政府建设。

二、考核评估范围

区政府各委、办、局(不包括参加市级条线考核的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8个街道办事处,2个镇政府。

三、考核评估内容

主要考核评估各单位落实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具体包括:

(一)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包括组织领导、公文备案及属性认定、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保密审查、信息移交、工作回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常规工作的完成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包括申请办理规范性、质量及转主动公开等方面情况。

(三)政策解读工作,包括解读质量、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后续解读、解读形式等方面情况。

(四)回应社会关切工作,包括回应热点及在线访谈等内容。

(五)推进“五公开”情况,包括决策公开、服务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公开等方面内容。

(六)政府开放工作,包括政府开放月活动开展及听取意见建议等方面内容。

(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包括全领域目录体系建设和工作结果运用及居(村)务公开工作等方面内容。

(八)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包括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政务公开专区等方面内容。

(九)特色工作,包括政务公开制度创新、政务公开标准化成果运用、特色公开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案例及经验总结等。

四、方法和步骤

(一)单位自查

各单位按照《2022年普陀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表》开展自查,并按照时限要求,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的内容管理平台在线提交自查材料。

(二)网上核查

区府办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的内容和形式、公开专栏栏目设置等方面内容进行网上核查。

(三)专项核查

1.区财政局提供各单位财政资金信息、绩效评价等公开情况的评估结果。

2.区档案局提供各单位定期向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移交政府信息情况的评估结果。

3.区保密局提供保密审查机制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情况的评估结果。

4.区司法局提供各单位行政执法公示的评估结果。

5.区融媒体中心提供各单位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及新媒体信息发布情况的评估结果。

6.区府办“一网通办”专项测评各部门修订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情况,是否及时、准确地在“一网通办”平台中发布。

7.区民政局提供各街道、镇完成居(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评估结果。

(四)综合评价

区府办综合考量专项评估等评估分数,汇总评分结果,形成各单位的考核评估总分。

五、时间安排

(一)今年11月14日前,参评单位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内容管理平台填写并提交考核评估自查材料。各专项评估负责单位提供专项评估结果。

(二)今年12月下旬,区府办汇总形成考核评估结果,择时向区政府常务会议汇报。

六、结果运用

考核评估结果将纳入2022年度区机关绩效考核。此次政务公开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考核结果主动向社会公开。

附件:2022年普陀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表


附件

2022年普陀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表

指标

具体项目

序号

分值

评分指标

指标解读

评分标准

填报说明

考评方式

基础
工作(30%)

组织领导

A1

1

健全组织领导

单位主要领导要关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年内至少专门听取1次工作汇报

有,得1分;

没有,不得分

提供书面材料

区府办
测评

A2

1

联络员交接机制

联络员如有更换,需及时全面交接业务工作,避免出现业务中断或者延误

联络员如有更换,及时全面交接的,得1分;
未及时全面交接的,不得分;
联络员未更换的,得1分

无需填报

区府办
测评

A3

2

自行组织本部门政务公开相关培训、学习情况

各单位自行组织本部门政务公开相关培训、学习

本单位自行组织政务公开相关培训的,得2分;
没有,不得分

提供培训通知、培训课件、培训总结、签到表、现场照片

区府办
测评

A4

2

参加区府办政务公开培训情况

按要求参加区府办举办的工作部署会议及培训情况

按要求参加全区统一培训,得2分;
未参加,不得分

无需填报

区府办
测评

公文备案及属性认定

A5

3

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情况

将本单位新增公文及时备案到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包括OA系统公文数据和网站主动公开的公文数据,做到全量备案

OA公文数据和网站公文数据均有且全量备案不漏号的,得3分;
缺少一项要素扣1分

无需填报

区府办
测评

基础
工作(30%)

公文备案及属性认定

A6

2

加强历史公文转化公开

每年定期对2004年以来的公文重新进行公开属性认定。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

本年度转主动公开2件以上的,得2分;
不足2件的,得1分;
没有的,不得分;
历年均无依申请公开文件的,得基础分2分

提交网站链接或书面材料

区府办
测评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A7

1

及时发布年度报告

及时发布本单位政府信息年度报告,并完成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的填报。

于2022年1月28日之前发布年度报告,得1分;
未及时发布的,不得分

提交网站链接

区府办
测评

A8

1

年报的格式要求

是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的统一格式,编制发布本单位年度报告

具备“(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的,且“总体情况”包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内容的,得1分;
未按统一格式编制,不得分

提交网站链接

区府办
测评

A9

1

年报的内容要求

年报内容包含本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或能体现本单位特色的

在年度报告中包含对本区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中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或能体现本单位特色,得1分;
未报告的或不全面的,不得分

提交网站链接

区府办
测评

A10

2

年报的数据要求

统计数据表填写完整、规范、准确

数据统计准确规范的,得2分;出现明显偏差的,不得分

提交网站链接

区府办
测评

基础
工作(30%)

保密审查

A11

3

保密审查机制落实情况

根据区保密局的年度检查,是否发生泄密事件或存在重大泄密隐患

合格,得3分;不合格,不得分

无需填报

区保密局专项测评

信息移交

A12

3

向区档案馆、图书馆定期移交政府信息

是否及时、全面移交产生的政府信息

移交及时、全面的,得3分;未及时、全面移交的,不得分

无需填报

区档案局专项测评

工作回顾

A13

3

“回头看”工作完成情况

针对2021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中政务公开指出的部门缺项弱项,逐项查缺补漏、核查核销

保质保量完成的,得3分;
推诿拖拉的,不得分

无需填报

区府办
测评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A14

2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更新指南收费表述内容并标注更新日期;是否列明网络、当面和信函三种受理渠道;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工作时间等内容描述是否准确;是否已更新申请表样式等

按完成情况得分依次为2分、1.5分、1分、0.5分、不得分

请说明本部门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区府办
测评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A15

3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是否完整、更新及时

是,得3分;
否,不得分

无需填报,由区府办随机挑选本单位发布内容查看

区府办
测评

依申请公开

(7%)

申请办理规范化

B1

1

申请录入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情况

当面申请、邮寄申请、传真申请在2个工作日内录入工作平台

有申请件未及时录入平台的,扣1分

无需填报

区府办
测评

B2

1

申请办理及后续情况录入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情况

办理信息和后续复议、诉讼情况及时录入工作平台

办理信息和后续复议、诉讼情况未及时录入平台的,扣1分

无需填报

区府办
测评

依申请公开

(7%)

申请办理质量

B3

3

申请答复的规范性

检查申请件办理情况,对已办结申请件的办理全流程情况以及后续复议、诉讼情况进行打分

主要包括:拟办单的拟办意见、内部审核流转情况、申请内容指向政府信息的查找情况等;答复告知书的编号、引用法条、救济渠道告知、用章情况等;答复告知书是否进行便民告知或说明,补正告知书是否进行指导和释明,不予公开、非本机关负责公开等是否说明理由;申请送达情况;延期、意见征询程序等

通过网络提供被抽查申请件办理全过程的材料,涉密材料通过机要递送

区府办
测评

转主动
公开

B4

2

动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

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并更新发布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开展了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并且专栏中今年新增件数在1件及以上的得2分;
未转化的,不得分;
本年度未收到公开依申请文件的,得1分基础分

提交网站链接或相关材料

区府办
测评

政策解读(10%)

解读质量

C1

2

政策解读率

2022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的解读率

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市民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含工作部署类文件)均开展解读的,得2分;
如无政策的,得1分;
有政策文件但未解读的,不得分

提交网站链接及相关说明

区府办
测评

C2

2

解读时效性及关联性

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是否同步发布;
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是否设置跳转链接

未同步发布的,扣1分;
未设置双向跳转链接的,扣1分

提交网站链接

区府办
测评

政策解读(10%)

解读质量

C3

2

解读内容

针对文件中与市民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

选择2022年度政策解读内容进行评估,根据针对性、丰富性、完整性、精准性视情打分

无需填报

区府办
测评

政策
预公开
阶段解读

C4

1

针对政策文件开展决策草案解读

年内针对政策文件开展决策草案解读

开展1次以上的,得1分;
未开展的,不得分

提交网站链接

区府办
测评

后续解读

C5

1

政策施行后解读

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如政策发布页面网民留言栏目反映的内容等),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和针对性解答

开展政策施行后解读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提交网站链接

区府办
测评

解读形式

C6

2

多元化解读

有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多元化解读形式

有多元化解读的,得2分;仅有简单文字解读的,不得分

提交网站链接

区府办
测评

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5%)

回应关切

D1

1

回应社会热点

本部门回应机制建立情况,是否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渠道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关切的情况

制度完善且及时公开,得1分;
没有,不得分

请说明本部门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区府办
测评

D2

1

回应网民留言

及时回复政策发布页面网民留言

未回复留言,扣1分;
未收到网民留言,不扣分

提交网站链接

区府办
测评

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5%)

回应关切

D3

2

回应建议及咨询

对门户网站上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

答复期限在5个工作日内的,得2分;个别超过5个工作日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提交网站链接

区府办
测评

在线访谈

D4

1

在线访谈情况

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在线访谈栏目,与网民互动交流

有,得1分;
没有,不得分

请说明本部门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区府办
测评

推进“五公开”情况(27%)

决策公开(决策事项不局限“决策件”)

E1

1

发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在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发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区级事项目录或部门级事项目录)

在专栏发布的,得1分;
未在专栏发布的,得0.5分;
未发布的,不得分

提交网站链接

区府办
测评

E2

2

规范公开决策事项流程

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和实际情况,规范完成以下各种流程: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

根据完成情况评分

提交网站链接或相关材料

区府办
测评

E3

1

决策事项草案公开情况

在政府网站、“一网通办”总门户、“随申办”移动端、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开决策草案及说明、制订背景等材料

在多平台公开决策草案等材料的,得1分;
仅在政府网站等单一渠道公开的,得0.5分;
未公开的,不得分

提交网站链接或相关材料

区府办
测评

推进“五公开”情况(27%)

决策公开
(决策
事项不局限于“决策文件”)

E4

2

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决策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及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

有,得2分;
要素不全或质量不高的,扣1分;
没有,不得分

提交网站链接或相关材料

区府办
测评

E5

2

会议公开

发布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决策事项审议情况

发布的,得2分;
没有的,不得分

提交网站链接

区府办
测评

E6

3

定向听取相关行业及企业代表的意见

提高涉企决策的靶向性和质量,将定向听取相关行业及企业代表的意见作为涉企政策进入决策程序的前置条件

有,得3分;
没有,不得分

此项仅针对部门
提供书面材料

区府办
测评

E7

2

开展政策及解读精准推送

通过“政策进社(园)区”“政策进楼宇”或“企业专属网页”等渠道开展定向精准推送,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提交网站链接或新闻报道、现场照片等

区府办
测评

服务公开

E8

2

服务指南准确度

各部门修订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情况,是否及时、准确地在一网通办平台中发布

按完成情况得分依次为2分、1.5分、1分、0.5分、不得分

此项仅针对部门
无需填报,根据专项测评打分

区府办

“一网通办”

专项测评

执行公开

E9

3

财政信息公开

财政信息公开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采购项目公开工作

按完成情况得分依次为3分、2.5分、2分、1.5分、1分、0.5分、不得分

无需填报,根据专项测评打分

区财政局

专项测评

推进“五公开”情况

(27%)

管理公开

E10

1

政府机构信息更新情况

政府机构栏目内内设机构、领导分工、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的更新情况
(街镇为机构职能、居村委会、街道镇领导、内设机构、联系方式)

及时更新的,得1分;
没有的,不得分

无需填报

区府办测评

结果公开

E11

2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本年度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已公开,得2分;
本年度无建议提案或存在部分未公开答复的,得1分;
未公开,不得分

请说明本部门落实情况,并提供对应的链接地址

区府办测评

E12

3

行政执法公示

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各执法单位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相关的执法项目和执法信息。

按完成情况得分依次为3分、2.5分、2分、1.5分、1分、0.5分、不得分

无需填报,根据专项测评打分

区司法局

专项测评

重点领域
公开

E13

3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具体工作举措以及本单位负责的重点公开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公开各类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公开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企业和市民创业办事堵点痛点问题相关信息,以及本区重点公开领域信息(包括疫情防控、财税和审计、生态环境、道路交管、教育卫生、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等领域,优化涉企服务信息供给和公共数据开放等)

根据完成9月份自查报告情况评分

提交网站链接和情况说明

区府办
测评

政府开放
(5%)

政府开放

F1

3

政府开放活动开展情况

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发布时点,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安全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开展且质量较高,得3分;
开展质量一般,得2分;
未开展的,不得分

提交网站链接或新闻报道、现场照片等

区府办
测评

F2

2

政府开放活动听取意见建议

活动应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听取、吸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符合要求的,得2分;
未设置听取意见建议环节的,不得分

提交网站链接或新闻报道、现场照片等

区府办
测评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5%)

工作情况

G1

5

全领域目录体系建设和工作成果运用

完成本单位全领域标准目录中综合政务、重点业务板块内容与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

公开事项与目录栏目关联对应,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的,得5分;
个别错链或链接无法打开的,得3分;
仅有公开目录的、无法对应,或没有目录的,不得分

提交网站链接

区府办
测评

G2

5

完成居(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对照《居(村)务公开基本目录》,结合区域特点,完成本街镇居(村)务公开标准目录体系建设,目录内各事项信息上墙上栏

按完成情况得分依次为5分、3分、1分、不得分

此项仅针对街镇
提交网站链接或书面材料

区民政局专项测评

政务公开平台建设(8%)

平台建设

H1

3

政府网站

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情况,要求发布及时、内容准确、排版整齐、附件完整、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

按完成情况得分依次为3分、2分、1分、不得分

无需填报,根据专项测评打分

区融媒体中心专项测评

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8%)

平台建设

H2

3

政务新媒体

通过“上海普陀”微信公众号、微博及部门自建微信公众号、微博、移动客户端发布信息的情况

按完成情况得分依次为3分、2分、1分、不得分

无需填报,根据专项测评打分

区融媒体中心专项测评

H3

2

在政务公开专区组织活动情况

在专区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活动等,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年内在专区内开展活动得2分;
未开展的,不得分

提交活动现场照片、报道等

区府办
测评

特色工作

(3%)

创新案例及经验
总结

I1

3

政务公开工作成果应用及创新案例

政务公开制度创新,政务公开标准化成果运用,特色公开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社会民生事项定点定向公开案例、标准化规范化应用案例、重大决策在线直播、政策解读精准推送、通过依申请实质性化解矛盾、疫情防控信息纳入居(村)务公开标准目录、同步发布年报解读材料)等

根据案例情况评分

提交网站链接、新闻报道、现场图片或制度文件

区府办
测评

总分

100

备注:

1.E6、E8仅针对委办局,共5分;

2.G2仅针对街道镇,共5分;

3.考核指标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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