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普陀区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以及市统计局的指导监督下,认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及《关于印发<2022年度普陀区区级机关法治建设工作考核细则> <2022年度普陀区各街镇依法治理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建设,着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取得了一些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立了完备的工作领导机制,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党组研究制定《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明确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将统计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不断夯实统计法治工作基础,扎实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着力打造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并认真对照《2022年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

二、主要做法

1、切实抓好统计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等学习

一是开展全区统计系统法律法规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系列中央文件,全年共计5次。推动区政府集体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组织纪委监委、组织部、发改委等部门学习《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将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并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二是开展区统计局法律法规学习,梳理2022年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通过中心组学习、“统计微课堂”等形式多次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防范统计造假重要会议精神,共计13次;对有关部门及街镇统计工作人员开展2次法治培训;组织企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以及法治知识竞赛线上活动,累计参与4000余人次。

2、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监督长效机制,制定实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普陀区统计局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核查处理制度(试行)》《普陀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工作规程》,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区府办下发。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目前已建立健全各项统计业务工作制度和管理工作制度26项,其中涉及统计业务工作制度14项,管理工作制度12项,汇集形成《普陀区统计局制度汇编》并印刷成册。

3、切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市统计局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完善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的协同配合机制,加强统计监督结果在巡察监督中的应用,成为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有力抓手。

一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逐项梳理权力事项,制定《权责清单》共计11项。二是严格落实《普陀区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干预台账制度,防范人为干预统计现象,在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上对有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情况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三是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对2017年以来本级党委、政府及发改委、商务委、科委等10家有关部门现行的有效文件和做法进行全面排查、逐项研究,确保清理纠正到位不留死角。

4、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效能

一是通过“行业重点检查”、“双随机检查”、“跨部门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先后对60家“四上”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推动企业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二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全面核查数据质量,全区统计系统71人签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工作人员承诺书》,压紧压实防惩责任制。三是重视统计执法力量培养,今年我局有8名干部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并取得执法上岗证,进一步配齐配强专职统计执法人员。

5、切实提升统计法治宣传质效

一是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法律宣传活动,组织各街镇在长风公园、近铁城市广场商务楼宇等区域开展“数说新时代 奋进新征程”统计开放日系列活动15次,营造了解统计、走进统计、支持统计氛围。二是建立完善统计法进党校长效机制,把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第43期处级领导轮训班、第28期中青班的主体课程,并制作《统计法26个不得》宣传片在学习期间滚动播放。三是在全区统计系统开展统计业务技能竞赛,以统计分析、知识竞赛等多样化的形式开展业务培训、普法宣传、练兵赛马,营造全区统计干部“比学赶超、奋发作为”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不足

一年来,统计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和统计法治建设的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等还需常抓不懈;二是统计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还需进一步推进;四是对新的普法媒介的运用手段还需进一步丰富创新。

四、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持续提升统计法治工作的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上来,贯彻落实《上海市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有机贯通,着力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提升专业化统计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加强大数据技术在执法中运用。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指标开展核查,采取行业专项检查、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促进依法统计。三是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增强基层统计力量的新途径、新模式,更加有效发挥统计工作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和治理。四是进一步扩大统计普法宣传面。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和途径,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深入、经常性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依法依规、风清气正的统计环境。强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推进统计违法反面警示与诚信统计正向激励相结合。

 

                             

 

上海市普陀区统计局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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