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普陀区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区统计局积极贯彻落实市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改革文件精神,深入推进统计依法行政,为推动统计改革发展做好保障。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坚决打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数据质量。

区统计局确实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开展“统计造假”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坚决打击数据造假,规范统计行为,坚持依法统计,实事求是,维护统计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制定工作分解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领导,布置各街道镇围绕“防范统计造假,提高数据质量”开展专项整治,并结合统计数据质量评价、统计调查单位入库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等专项工作,对整治重点问题开展全面排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落实国家和市局关于统计工作规范的要求,不断完善统计指标数据采集、审核、处理、汇总、上报等各流程各环节的数据质量责任,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二)扎实推进统计依法行政

为保证统计法治工作全面落实,区统计局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区统计局单独设立后,即着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党组依法决策机制,通过专家论证、集体讨论等方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党组决策符合法律规定,进一步推进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所担任法律常年顾问,围绕行政诉讼与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履职等主题开展培训,及时帮助、指导、解决统计工作中的涉法问题。

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一是结合经济普查,制作普法宣传短片,在户外大屏播放,发放法律事务告知书110份,利用局公众号开展网上普法。二是在国家宪法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期间开展普法活动,借助机关“元旦长跑”赛事契机,发放宣传折页800份,普及《统计法》知识点。三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年报培训开展调查单位法治培训,将法制培训作为培训必学必讲项目,现场参训人员逾1000人次。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普陀统计微信号及时发布解读统计数据,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和统计方法制度,做好行政事项办事指南和结果公示。常年对外开设法律咨询及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截止12月18日,受理依申请2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公众投诉、举报,或申请行政复议、诉讼。

(三)全力完成“放管服”各项改革任务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及时增加、取消、变更由于法规、规章变动影响的行政职权事项,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按“双减半”要求压缩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时限。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市局“双随机”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常规执法“双随机”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年内常规检查统计调查单位80家,开展“四经普”事中事后质量检查,涉及普查小区125个,占全区640个普查小区19.53%。扎实推进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员参加市局统计法治培训,1人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考试。

二、主要做法

(一)确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领导在党组会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中央改革文件3次,集中研究法治相关议题2次,召开“防范惩治统计数据造假”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全局统计法治工作培训会,举办学习《规定》为主题的街镇分管领导讲座,不断提高全体干部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

 (二)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针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现状,开展专题调研,摸清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家底,找到存在短板,并结合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要求,出台《普陀区街镇统计数据质量评价办法》,落实数据质量责任,抓好源头控制,为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的统计基层基础提供制度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铺开,全社会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及“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需要更加规范统计法治工作程序、优化统计服务。同时,伴随近些年日益增长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信用信息公示及统计执法的公开化、透明化,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有所增多,需要我们注重理论学习和实战演练相结合,提高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水平。

(二)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统计队伍人员相对于日与增加的统计业务工作量十分不足,专职法治人员少,法制工作力量相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仍显得比较薄弱。从执法力度来看,查处统计违法的主动性不高、自觉性不够强,执法的力度需要加强。

四、2020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强化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要认真学习《意见》、《办法》和《规定》,要将统计法规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要在统计年定报布置和各类专业统计会议上对其进行详细解读,提高全体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

(二)夯实法治工作基础。把基层基础工作和规范化建设作为提高统计能力、加强法制建设的内功来修炼。健全统计工作制度,夯实基础,提升能力,营造诚实统计、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

(三)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组织会前讲法及全员讲座,切实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档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统计法治人员认真学习各专业的统计报表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办案技能和业务水平。

(四)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努力推进依法治统进程。加强统计法治教育和统计法治宣传,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使统计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树立《统计法》的权威性,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探索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 把统计诚信建设融入业务工作,明确工作职责。 研究制订奖惩措施,加大对统计领域守信激励和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上海市普陀区统计局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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