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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普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行政报告

2019年01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上海市《关于2013年至2017年本市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规定,根据《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度依法行政报告的通知》要求,为及时总结工作成绩,查找不足,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现将2018年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安委办,市安监局指导下,以十九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勇于探索实践,努力在抓改革、夯基础,建制度、压责任,治隐患、除风险,明重点、控事故,重宣传、提素质等方面下功夫,取得了预期的成绩和效果。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安全监管措施,依法查处生产安全违法行为,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其中主要成效如下: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可控稳定。截止12月底,全区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6起,亡6人,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可控稳定。

二是两个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依照法律法规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把职能部门的法律职责、事故应急预案、定期通报制度等涉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要点内容纳入到对执法人员的业绩考核以及区政府与各街道(镇)、各相关委办局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签约中,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加强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三是执法队伍的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和继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效能得到进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含事故)举报的查处率达100%。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18年,全局以贯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监管行为受到有效规范和监督,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体系更加完备,依法引导和促进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安全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实现安全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

为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安监局专门成立了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何兴德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局长张志刚担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任组员。全局各职能科室严格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贯彻实施,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体制更加健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依法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运行规范,完善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贯彻实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结合本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包括:《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计划》、《普陀区安监局监管执法工作制度》、《普陀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约见警示谈话实施办法》、《普陀区安监局信息沟通管理制度》、《普陀区安全生产签约单位责任考核制度》,使全局行政执法运行更加规范,制度更加健全。

(三)严格执法,保障安全

全局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依法开展,把行政执法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防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抓手。

一是加大重点行业的监督监察力度。截止12月底,全局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486家,查处安全隐患529项,落实整改措施100%。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粉尘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企业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管理、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深入检查,从不同层面、不同时间、不同环节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的条件。

二是组织了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和演练工作。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组织全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20余场,参加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30余家,参加演练人员600余人次。演练对象包括工业园区、高层建筑、居民小区、医院、学校等多种场所,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针对重大危险源、重点岗位、人员密集场所等关键节点检验预案的有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全区各工业园区、职业卫生监管单位、重点监察单位安全管理干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进一步推动相关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提高企业应急预案质量。

三是做好对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监管。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范,深入相关企业开展了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组织市政维护企业开展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教育,对粉尘作业类企业和汽车4S店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进行专项治理。要求企业切实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关心一线职工的身体健康,坚决杜绝职业伤害事故的发生。

四是进一步强化依法查处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已结案的5起安全生产事故处罚责任企业5家,共处罚款103万元。行政处罚过程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职责进行,所有案件均控制在法定期限内结案。且严格落实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的报告制度,定期组织案件难点、重点的分析;坚持执行重大处罚集体讨论的工作制度,集中讨论行政处罚的合理性、合法性,审核办案具体程序是否恰当和相关法律法规应用是否准确。所有处罚相对人均没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务公开,强化监督

逐步推进安监系统政务公开由结果公开向决策公开、过程公开、办事公开等延伸。一是制定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建立政务公开更新维护、保密审核、考核奖惩机制等。二是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以社会公众合理需求为导向,加大与社会公众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切实维护广大企业和群众的知情权。

同时,我局在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中不仅注重安监部门的内部监督,而且高度重视强化外部监督。一是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征求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人员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认真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多次召开小企业、各工业园区、村改制公司、国资系统行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机构以及各街道、镇基层监管员座谈会议,倾听基层的声音,不断提高工作实效。二是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把测评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下发落实到各科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问题整改的检查和评估;对已经解决的问题,也同样要进行工作评估,确保取得实效。三是主动接受“三监督”。向社会公布执法监督电话,建立电话举报的登记、调查、处理和反馈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全年查实且依法处置了举报投诉38件,其中来信22件、来电12件、来访4件。对由区信访办、区长信箱、党代表意见、“12345”热线等转办的信访件在规定时间内做了及时回复和反馈。通过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案件,严肃查改“四风”问题等,切实达到加强监管、堵塞漏洞、教育警示,严肃执法的作用。

(五)提高效率,注重服务

我局为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促进服务工作的提速增效。以“方便、快捷、规范”为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提高企业和群众对安监工作的满意度。一是继续深化网上办事功能。以贴近市民和企业需求为导向,重点完善“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表格下载、办事指南、办事机构、相关法规、网上咨询、监督投诉、便民服务”等栏目设置,不断优化和简化办事流程,逐步实现网上“一办到底”。二是全力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实行“首问责任制”,围绕如何畅通问询渠道、如何落实经手人一办到底、如何对违规人员实行工作问责,建立相关规定,促进工作落地;重点推行“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制度的落实,做到不让群众徒劳往返。三是主动服务企业。根据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定期为有关企业上门提供安全指导,鼓励和帮助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三、存在不足

    从实际情况看,我局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虽然比过去有很大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成为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

一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起步相对较晚,且执行中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源于工业、商业、卫生、劳动等多个领域,现阶段还没有形成完整体系,在执行中难免遇到法律缺失或者交叉的现象。

二是部分经营单位对于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足,缺乏基本知识,对执法人员的正常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甚至在执法人员做出解释说明后,仍采取不回答问题、不接电话、拒绝签收等回避、拖延的方式阻挠执法工作。

三是当前各类安全生产方面新问题不断产生,我区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而我局编制人员较少,行政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执法综合能力还有待提高。

四、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是贯彻落实区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实施方案的重要一年,也是安全生产机构改革之年。我们要继续以十九大精神为指针,围绕区域经济发展总体目标,继续锐意进取,求真务实,继续盯紧短板,压实责任,在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上有新思路,在提高安全生产工作质量上有新方法,在根除安全隐患,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控制一般性事故上有新作为。

1、深实做好安全生产“四类清单”全面落地,规范各级监管责任。采取多种形式,鞭策有关部门按照“四类清单”(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任务清单)履职。我局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按照“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要求,建好、用好区安委办工作平台,做到综合有度、协调有力,对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相关行业监管单位和各街道镇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进行协调、监督、检查、考核。

督促街道镇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委加强社会治理“1+6”文件的要求,切实有效承担起本辖区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规范街道镇安委会和安委办的设立;督促街道平安办、镇综治办承担本级安委会的主要职责和安委办的日常工作;结合网格化片区建设,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构建全覆盖的安全生产网络。

2、约定安全生产责任,以签约形式固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依据《普陀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四类清单”,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履职承诺书,强化部门和单位责任意识;细化、压实责任,为督查考核、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提供基础和依据,推动各部门、单位履职践诺;区负有安全生产职责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本部门是本行业监管的责任主体、党政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明确自己的监管对象、职责和任务,管好自己的条线和行业,履行本行业的监管职责。

3、坚持风险评估机制,增强安全防控能力。针对城市生产安全,定期组织排查梳理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形成项目清单,动态跟踪、督办整改。

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进一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按照形式多样、通俗易懂、注重实效的要求,充分发挥区部门、街道镇、社区三级平台和宣传渠道,利用“上海普陀”、“区县新闻”、《新普陀报》、微信、微博以及宣传栏等载体,以“七进”(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着力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国务院安委办[2017]35号文),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并把“七进”活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文明单位、安全社区、平安社区等评比工作中。

5、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监管和防范能力。要依托行业协会、区教育、人社等培训机构和资源,分层次、多渠道组织从事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企业法人、安全管理干部的集中培训,提高各级各类监管人员和企业主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规业务水平。督促企业发挥教育培训主体作用,落实安全教育及培训制度,认真落实企业员工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要求,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先有证、后履职。

6、坚持严格管理,不断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

严格规范日常检查执法,提升监督检查质量。负责督促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街道镇建立监督检查、计划管理制度,明确监督检查对象、重点、频次、事项等,规范日常检查监管行为,做到年度有计划、每月有安排、重点有目录、查后有台账;继续做好“三率”(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为检查率、整改率、处罚率,各街道镇为检查率、整改率、覆盖率)和每月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做细做实日常监管工作。有效落实执法手册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执法方式方法和自由裁量标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普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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