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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普陀区发改委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区发改委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按照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有序开展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年来,区发改委围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加强作风建设,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着力规范行政行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确保全年法治建设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主要做法

1、制定政策措施、规范行政行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简化和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制定“1+6文件”(1个《普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6个子办法)。为加快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和能级提升,与区相关部门制定《普陀区加快发展专业服务业实施意见》(2019版)。为鼓励本区各类企业、机构、相关单位加强用能管理、实施节能减排降碳项目、开展各类低碳创建,与区相关部门制定《普陀区支持节能减排降碳实施意见》(2019版)。为贯彻落实《中以创新合作行动计划(2018-2021)》和上海市深化中以创新合作有关要求,以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医疗健康与生命科学、互联网与信息技术等产业为重点,制定《普陀区支持“中以(上海)创新园”建设若干政策措施》。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定规范性文件6件、重大决策1件。按程序对50余份合同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行政权力梳理、审批事项评审评估清理等工作。

2、加大宣教力度、提高思想认识。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认真开展法制教育和普法宣传活动。年度中心组学法(条例法规)活动5次,全委法治专题学习教育活动2次,邀请律师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法律讲座活动1次,参加网上法律知识竞赛答题2次,开展进社区、企业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普法宣教品7大类千余份。年度无行政诉讼案件。

3、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序推进落实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建设和“一网通办”工作,

2个审批事项、1个服务事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及时修订上报机构改革后 “一网通办”涉及的权力事项、行政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落实上海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和“综合窗口管理平台系统”操作培训,组织综合窗口人员培训3次,60余人次。推进落实“双一百”“双目标”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6个规范性文件,5个继续有效,1个作废。及时对监管系统平台中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进行完善,强化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跟踪监察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情况跟踪。

4、严格涉企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清费减负总要求,继续分类梳理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会同区财政局动态调整《普陀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进一步强化收费公示工作,要求各单位通过政务网站或收费点张贴等方式对外公布,便于社会监督。组织开展政府部门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清理整治工作。认真做好涉案价格认定,及时完成涉刑事案件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三、存在不足

回顾一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制教育和普法宣传的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20年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坚持依法行政,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2、加大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建设力度。认真贯彻国家和市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落实区优化营商环境方案3.0版,有针对性的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提升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水平。

3、高标准做好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开展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核。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等相关制度,提高合同管理等各项工作法制化管理水平。

4、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件。做到受理及时、程序正确、处理规范、确保无差错。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img width="588" height="42"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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