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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要点

今年以来,区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精神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坚持统筹谋划与推进落实相结合,扎实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提升普陀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1、组织开展区““十四五””规划思路研究

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研究制订《普陀区““十四五””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方案》,提出50个前期研究选题,明确责任单位和计划节点。深入重点地区、街道镇、重大项目现场开展调研,召开研究座谈会、重点课题专题会,摸清各地区、各领域的发展现状和瓶颈问题,了解““十四五””发展思路的初步考虑。结合课题研究成果群众调查结果、专家意见、部门意见、审议意见等,形成《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

2、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中以(上海)创新园建设重大任务

聚焦服务长三角创新发展,制定《普陀区深化服务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促进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实效。参加第二届长三角产业创新峰会、第十九届长三角市长联席会积极参与中以创新园建设,紧密围绕合作创新全链条及配套支撑各环节需求,制定《普陀区支持“中以(上海)创新园”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及细则,加强园区内重点载体、企业、项目、技术、人才等的引进、落地和培育,推进产业集聚和技术成果转化。

3、积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头推进全区各领域改革工作,制定全面深化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制定《普陀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2.0版》,提出5个方面的20项改革任务,实现“审批更精简、管理更精准、服务更精细”的总目标。编制《普陀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分工,跟踪推进任务落实。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和工作机制,牵头协调迎接国办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和世行营商环境测评,开办企业的“一窗领取”服务模式得到国务院督查组的充分肯定。牵头迎接市对区营商环境试评价,梳理报送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成效和亮点举措。

4、深化完善“3+5+X”产业政策体系

开展“3+5+X”产业政策绩效评估,结合实施部门自评估和座谈情况,形成“3+5+X”产业政策评估报告。完成“3+5+X”产业政策体系(2019版)修订完善政策内容、政策宣传、实施机制等方面,加大重点领域扶持力度。加强政策宣传的精准性、集中度和协同性,落实建立政策专员服务体系,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加强窗口服务和数据互通,形成“三个一口”工作闭环,提高企业的政策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围绕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履行综合协调职能

5、科学谋划和跟踪推进年度经济发展

加强年度计划对经济社会工作的引导性和约束性,编制《普陀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跟踪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完成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签约。启动2020年度计划编制,研究项目和指标安排,起草《普陀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初稿)加强经济运行的前瞻性、趋势性研究,编制经济运行分析月度报告、重点行业税收数据月报经济领域研究分析专题报告等

6、推进重点产业发展和优化产业结构

积极推进“区产业创新中心”项目建设,构建区产业公共展示平台,运用智能化、场景化方式集中展现企业最新创新成果协调编制设计方案,策划制作展示内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优化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参展企业与项目运营方的联系沟通机制,做到展品动态更新、技术先进、内容可看,成为我区营商环境和创新生态的产业名片做好市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监管、验收,发挥好服务业引导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争取更多市级资金培育创新企业,提升现代服务业能级牵头梳理研究“四大品牌”建设十大提升工程任务进展及2019年工作计划,协同推进“四大品牌”特色承载区建设

7、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建设项目

分解细化2019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项目月度推进目标,完善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做好区域投资运行情况分析和建设项目进度跟踪,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牵头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投资为我区经济平稳增长提供重要支撑。开展2020年度预备项目申报,推进研究论证,对接财政预算安排,形成2020年普陀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项目计划。优化完善投资项目审批工作流程,形成投资项目审批“减环节、提速度”建议举措。完成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办法修订,加强与国家、市相关管理意见的衔接,提项目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水平,提高审批效率。

8、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牵头研究制定《普陀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实施方案》。在上海市2018年节能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形成普陀区2018年节能减排工作总结和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全年完成市下达“双控”指标。做好2019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走访重点用能单位,提升企业节能意识,引导用能主体更加注重节能管理。组织光伏发电补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开展“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

9、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围绕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区创建目标,牵头统筹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氛围,打造信用高地。优化升级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形成政府部门第三方机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做好信用信息公示。拓展信用应用场景,落实“信易+”惠民便企措施试点“信用+民办教育监管”、“信用+物业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建立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系统信用自动触发机制。以上海市信用服务产业基地为载体,着力推进信用服务产业健康发展,吸引信用服务企业落地。

10跟踪推进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工作

编制2019年人口调控计划和考核方案分析季度节点各街镇人口变动情况开展年中实有人口变动情况调研和年终考核研究形成““十四五””期间普陀区人口研究报告,研究人口变动与产业发展和资源配置的基本特征和主要问题等。

11、加强价格监测和管理服务

加强猪肉等主副食品市场巡查力度提升价格监测质量编制价格监测周,分析研判物价水平和变动趋势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开展第二届进博会期间本区酒店客房价格监测,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全区酒店客房价格基本稳定切实加强民生价格监管,确保价格秩序稳定,完成64种主副食品及各项日常商品价格监测报送和价格信息动态分析。做好政府定价事项有关工作,完成年度保基本养老机构成本调查,开展低保家庭收支调查和培训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完成区2所民办学2019学年学费、住宿费标准价格核定和调整。推进区公共停车场(库)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区域试点。配合做好4住宅项目附属车库租售价备案。完成涉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工作

二、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普陀基本建成“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之年。区发改委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好统筹协调和谋划,为区域高质量发展砥砺奋进。

一、统筹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谋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牵头组织纲要和专项规划编制,形成普陀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汇编,以规划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准确研判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科学编制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主动跟踪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把握经济运行的走势和特点,分析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及时提出对策措施和政策建议。

二、优化完善产业政策体系,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深入推进“3+5+X”产业政策体系实施,开展产业政策绩效评估,聚焦新兴产业领域和企业突出需求,进一步优化完善“3+5+X”产业政策体系,强化政策精准宣传和服务机制提高招商安商稳商效能。落实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要求,推动创新引领的产业转型。加强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聚焦三大重点产业发展,支持服务业创新发展,挖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好节能“双控”管理,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引导,做好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推动产业绿色发展。

三、聚焦重点项目支撑作用,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加强区域投资运行情况分析,及时跟踪掌握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牵头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落实市政、民生项目市级补贴资金,确保项目投资为我区经济平稳增长提供重要支撑。推动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施行,加强项目前期研究管理,加快储备项目审批进程,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项目预安排计划,使建设项目成为规划落地的重要抓手。统筹社会公共资源配置,协调推进社会事业发展,认真做好人口综合服务管理等工作。

四、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全面建设诚信普陀。紧密结合普陀实际,落实国家、市关于改革任务的部署,研究谋划2020年普陀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重点任务安排。积极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牵头制定2020年普陀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发挥好营商环境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和工作机制的作用,协调各责任单位落实各项改革举措,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取得成效。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探索信用监管新模式,推动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区提升社会信用水平。

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落实价格服务和监管。加强重点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和分析,丰富价格监测结构,研判物价变动趋势,做好价格监测信息发布,组织采报价培训,落实保供稳价工作。开展进博会期间价格保障服务,加强教育、养老领域等民生紧密相关商品和服务的收费监管,做好廉租住房租金核定、商品房车库价格备案等工作。会同区财政局编制发布《上海市普陀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20年版),规范本区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做好司法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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