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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2007年06月1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五年回顾

  “十五”期间是本区民政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民政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大民政”发展思路,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拚搏、锐意进取,基本完成了“十五”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普陀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也为本区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主要成效
  1、社会救助基本建立了“应保确保,应业尽业、应帮即帮”的工作体系。
  (1)贯彻落实低保政策,做到应保确保。城镇低保全员覆盖,1999年底实行低保政策时5447人享受低保,2005年低保覆盖18905人;协保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由2001年初的25人,发展到2005年底的5817人。
  (2)创建就业与救助双向联动机制,做到应业尽业。以救助促进就业,以就业提高救助效果。自2003年初实行双向联动以来,全区签订就业服务承诺书和求职登记的5120人,2807人退出低保,其中2543人就业。
  (3)开展多种形式帮困活动,做到应帮即帮。制定并改进门诊医疗救助办法,医疗救助2207人、金额461万元;建立“区——街道、镇——居委会”三级帮困基金,在不同层面及时、有针对性地帮困;开展帮困结对活动,从2001年的4000对发展到2005年的8968对。
  (4)积极探索慈善救助新途径。2002年10月,在全市率先建立经常性捐助接收点,2004年2月,又在全市率先建立了社区慈善超市,截止2005年底,全区已建立了12个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点和11个慈善超市,接受社会捐赠衣被18.5万件,现金130.2万元,救助困难群众衣被1.6万件,救助粮油等日用品折合人民币100余万元,救助电脑等家电9700余件,救助生活困难群众达3.5万人次。2001年至2005年慈善助学、助医、助困12757人,资助金额达726万元。
  2、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基础管理,社区服务逐步发展完善。
  (1)社区建设示范(模范)创建活动成效显著。本区9个街道(镇)、180个居委会被评为上海市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镇)、居委会,有3个街道被评为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街道,42个居委会被评为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居委会。
  (2)居委会建设得到加强。2001年制定《居委会事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规定12项公开内容,并确定每月10日为全区居务公开日;2003年周密组织实施居委会换届选举,188个应换届居委会成功选举,直选率25.5%,并实现居委会成员的属地化;加强居委会干部培训,通过社会招考、民主选举、在职培训、干部交流和培育典型,逐步优化居委会干部结构,目前党员占47%,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10.96%,平均年龄47.4岁;加强居委会硬件建设,办公用房面积有了较大改善。
  (3)社区民主自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在居委会推行听证会、评议会、协调会“三会”制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制度化参与民主政治建设,有效化解了社区中的各种矛盾,规范了小区管理,提高了居民区民主自治能力。
  (4)社区服务更加适应居民需要。建立社区事务“一门式”受理中心,推进社区服务“三网联动”,初步形成覆盖全区的社区服务网络;做好社区服务功能调整,按照强化保障性、公益性、福利性功能,弱化经营性功能,转化一般性便民服务功能的要求,将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之中,加大公共财政框架对社区服务的支撑保障力度。
  3、老龄事业进一步发展,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加快。
  (1)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2003年,制定《普陀区进一步加强本区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区政府加大对老龄事业的投入,老龄工作经费每年列入区、街道(镇)的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
  (2)加快养老福利机构建设。建成10个社区学校“星光老年之家”和22个示范型、68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新建、改建养老机构16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4家,全区养老机构发展到22家,养老床位从2000年底的1334张增加到2005年底的2260张,提前完成十五计划制定的目标。
  (3)探索居家养老服务。2001年起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区民欣乐助老服务中心和街道(镇)民欣乐助老服务分中心,组建了居家养老服务员队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2004年结合市政府“万人就业项目”,建立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心和街道(镇)助老服务社,完善了百岁老人、特殊贡献老人、困难老人、80岁以上自费老人的补贴机制,居家养老服务得到全面发展。2005年底享受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老人达4509人,补贴金额385万元。
  (4)社会福利企业稳步发展。福利企业现有残疾职工890人,完成销售收入23.43亿元,完成利税4.25亿元。
  (5)做好福利彩票销售服务工作。2001年至2005年底,固定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发展到87个,共销售福利彩票2.82 亿万元。
  4、民间组织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引导民间组织健康协调发展。
  (1)推进社团进社区,引导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在长寿路街道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区推开。2002年,市政府在本区召开全市“社团进社区”经验交流会,副市长冯国勤题词:社团进社区,服务为人民。
  (2)率先建立街道、镇民间组织服务中心。2002年建立全市第一家街道民间组织服务中心,2003年起,其余8个街道(镇)全部成立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确立了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开展党的建设、服务民间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人力资源开发、监督、预警六大功能,并逐步丰富完善其内涵。承接促进就业、婚介机构和子女收养前期评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前现场勘察评估、帮助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建立经常性捐助接收点等政府委托职能。2003年市委、市政府颁发了《进一步推进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文件(沪委办[2003]16号),要求全市各街道、镇全部建立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3)积极培育发展公益性、福利性、服务性民间组织。截止2005年底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262个,各类社会团体108个,社区群众团队942个。
  (4)建立了民间组织三级预警监督网络和四个层面的操作系统,并在全市率先将网络日常操作平台放在街道(镇)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取得明显成效,获得市民政局、市社团局颁发的“预警网络成效显著单位”荣誉证书。
  (5)加强民间组织党建。采取多种形式,五位一体落实党建工作,全区民间组织党建工作达到全覆盖。《普陀区支部建在群众团队上》获得了全国“两新”组织研讨会论文二等奖。
  5、双拥工作不断深化,优抚安置保障力度不断增强。
  (1)双拥工作力度加大,领域拓展。在主要景点路段、新村、小区内增设双拥公益性宣传牌。各街道、镇建立社区双拥活动中心,搭建社区双拥工作平台,整合军地双方资源,街道、镇与驻区部队共建率100%。开展医疗优属和医疗服务进军营、体育健身进军营、文化快餐进军营、法律维权进军营等系列活动,探索在新经济组织中开展双拥工作,初步形成双拥工作社会化格局,2003年荣获上海市双拥模范城区称号。
  (2)推进优抚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建立完整、准确的优抚对象信息资料库、三属人员(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信息系统、定期抚恤人员信息系统、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管理系统。十五计划期间,投入优抚经费3000多万元。
  (3)安置工作由政府指令性安置为主向自谋职业的社会化安置为主转变。探索“以政府为主导、民间组织运作、社会广泛参与”的退役士兵安置模式,在全市率先建立“退伍军人就业指导站”,成立退役士兵就业培训基地,以集中培训与个性化培训相结合,帮助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共安置退役士兵1300余人。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按照《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进行安置,自谋职业率达65.5%。
  6、积极推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程度不断提高。
  (1)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创新特色颁证服务,邀请金婚老人担任特邀颁证师。依托民间组织服务中心,推行婚介机构和子女收养前期评估,实现政事分离。探索建立“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推动当事人自觉婚检。被评为上海市示范婚姻登记处。
  (2)按照便于日常管理和社区资源合理配置原则,居委会从2000年的304个调整到目前的206个。行政区划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完成了本区行政区划调整和部分街道(镇)的撤并工作,完成了6个街道、3个镇的19条管辖范围界线的核定,理顺了普嘉、普宝、普闸、普静、普长5条区域界线和5个三交点,确立界线88.55公里。
  (3)收容遣送实现了向救助管理的平稳过渡。
  (4)推进殡葬服务进社区,实行优先、优质、优惠的“三优”服务,市民政局在本区召开殡葬服务进社区推进会,向全市推广本区经验。
  7、民政工作形象不断完善,民政地位不断提高。
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依法行政、优质服务。认真实施“五心工程”,(即对最可爱的人要热心、对困难的人要有爱心、对老年人要有孝心、对年轻人要有育心、对民间组织的法人要有诚心)。提炼出“为民、务实、进取、奉献”的普陀民政精神,努力打造“百姓之家”,被评为市、区民政系统文明行业,上海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二)基本经验
  1、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
  民政为民是民政人的理念,奉献于民是民政人的精神,实事利民是民政人的作风。坚持把“爱民”作为第一追求,实施“五心工程”,有力推动了政风行风建设;坚持把“为民”作为第一目标,推行就业与救助双向联动机制,构建了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系;坚持把“利民”作为第一标准,培育发展民间组织,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社会化,促进了社会转型。民政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周国雄书记、胡秉忠区长多次听取民政工作汇报并作出批示,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民政工作,为民政工作加快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和强大动力。
  2、始终坚持开拓创新,不断进取。 
  民政工作要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化解新矛盾,就必须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拓展工作新领域的能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以及整合资源的能力。每一次工作领域的拓展,都标志着对新形势的适应和对解决新矛盾的探索,都代表着政府执政能力的提高。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过程,就是百姓利益得到更好维护的过程,就是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的过程。有效地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是提高工作效率,解决难点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民政工作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特点,决定民政工作尤其要注重整合资源。
  3、始终坚持抓好队伍,练好内功。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政干部职工队伍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加强政治思想学习,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干部考核,积极引进人才,大胆提拔使用年轻干部,抓好后备干部培养,民政干部队伍面貌有了较大的改观。


二、发展定位

  (一)发展背景
  十一五期间,是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是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的重要阶段。市委、市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科教兴市”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区委、区政府结合实际,提出立足上海,辐射长三角,建设上海美丽西大堂的发展目标。这些都为民政事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空间。但应认识到,当前民政工作还需要进一步适应新的要求,如:政府管理有力与社会组织自我发展能力不足之间不够协调,民政事业不断扩容发展的要求与资源调动能力之间不够平衡,民政事业发展与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发展之间不够适应,民政业务工作的深化与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够配套等,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二)战略调整

  1、业务推进,在外延式拓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内涵式深化。
  2、行政管理,在工作规范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创新。
  3、设施建设,在基础性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功能性提升。
  4、发展方式,在点上跃进式突破的同时,更加注重面上持续推进。

三、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牢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某、权为民所用”,坚持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奋发有为,把开拓创新和优质服务作为工作的主要动力,把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作为工作的重要任务,把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作为工作的基本目标,把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切实加强社会管理作为民政工作的主要抓手,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推动普陀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方针,立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两大领域,全面完善“大民政”格局,逐步形成与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民政工作体制和运作机制,确保民政工作在全市达到领先水平。
  (三)基本要求
  树立民政为民思想,凸现民政事业亲民、便民、利民的功能。
  遵循现代政府理念,体现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
  把握民政工作特点,深化对政治性、群众性、多元性的认识。
  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形成顺势求进、虚实并进、分类推进的局面。

四、主要任务

  (一)社会救助
  1、目标和思路
  坚持完善“应保确保、应业尽业、应帮即帮”,着力开展分类施保、分类施帮,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覆盖面,整合社会各类救助资源,形成合力,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形成具有普陀特征的以生活帮困为核心,以助学、助医为辅助的现代城市社会救助体系。
  2、重点工作
  (1)继续深化就业和救助双向联动,通过救助政策促进困难群众应业尽业,着力在帮扶上下功夫,完善低保对象就业补贴和低保对象退出低保渐退政策。
  (2)加大救助力度,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多渠道、多层面实施医疗救助帮困,细化医疗救助细则,有效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加大慈善宣传引导力度,创新慈善捐赠工作方法,通过义卖、义演、义拍等活动,开发多种慈善救助项目。推动慈善事业进社区、进工业园区、进商务楼宇、进校园。重点加强社区基层慈善组织网络建设,逐步完善自律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
  (4)加强慈善救助队伍建设,创新慈善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逐步实现救助队伍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更好地适应社会救助工作的发展需要。
  (5)建立救灾预警运行机制,制定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维护社会稳定。
  (二)民间组织
  1、目标和思路
  基本形成以社区建设为重点、居民需求为导向,分布合理、覆盖广泛,与普陀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民间组织发展机制;基本形成发展有序、法规完善、网络健全、运转协调、行政高效、监督有力的民间组织管理机制。
  2、重点工作
  (1)构筑民间组织发展的空间体系  
  进一步培育公益性、福利性、服务性的社区民间组织,拓宽民间组织发展领域。
  进一步推进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完善“社团进社区,服务为人民”的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整合民间组织资源与社区建设资源互动发展机制,为社区居民提供更为广泛优质服务。
  进一步强化社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逐步推进和完善“窗口式接待、菜单式服务”的运作机制。
  进一步推进政府向民间组织购买服务的机制,不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和项目,推动政府职能进一步转移。
  进一步推进民间组织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建立集“服务、协调、管理、决策支持、信息监督”多位一体的普陀区民间组织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形成政府、民间组织、社会公众交流互动的新格局。
  (2)构筑民间组织规范运作的管理体系
  进一步健全监管模式,完善民间组织预警网络机制、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打击非法民间组织网络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社区中群众团队管理,建立群众团队中的义工队伍,引导群众团队在社区健康协调发展。
  (3)构筑民间组织诚实守信的信用体系
  建立民间组织培育诚信评估系统。培植诚信理念,建立信用信息档案,推进民间组织公共信用信息向社会发布、公示,并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受益制度。建立民间组织信用等级,引导民间组织主动加强信用管理,提高民间组织在社会上的诚信度。
  (三)社会福利
  1、目标和思路
  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方向,大力发展养老福利事业,努力构建以国家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政府宏观管理、行业自律和机构自我发展的运作机制,为老年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提供规范化、人性化的社会福利服务。
  2、重点工作
  (1)大力发展政府购买式、功能输出式和家庭自助式等居家养老。完善政府为困难老人和高龄老人购买服务机制,推进社会化、专业化的居家养老,并引入竞争机制,吸引社会家政服务机构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员的培训,培养一批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服务员,提升服务技能;发挥养老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将养老机构的护理服务向有需求的老人家中延伸,为居家老人提供专业化服务。
  (2)推进老年活动室建设,力争到2010年老年活动室再增加50个。
  (3)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加强对养老机构的规划,坚持统一规划,统筹兼顾,急需先配,分步到位原则,落实新建居民区养老机构公建配套。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社会资源,逐步开发为老年人服务的功能,发挥其社会作用。政府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兴办多种经济成分的养老机构,逐步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服务方式的多样化、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力争“十一五”末全区养老床位数达到3500张。
  (4)推进流浪乞讨救助管理规范化发展。加强救助管理站自身建设,探索民间组织参与救助管理的方式方法,实现人性化救助。
  (5)大力发展福利企业,安置更多的残疾人就业。
  (6)构建福利彩票管理、组织、销售运营长效机制,构筑良性的福利彩票销售分销平台,充分调动募委会成员单位以及彩票协会会员单位或个人的销售积极性,初步达到从被动摊销向主动按需发售转变,从民政主销向全社会承销转变。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1、目标和思路
  以完善党的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居委会自治机制为核心,探索建立职业化、专业化社工制度,积极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不断深化社区建设,形成党的领导有力、政府指导到位、社会各方参与的社区建设工作格局。
  2、重点工作
  (1)实施网格化管理。整合社区各类资源,大力培育发展公益性、福利性民间组织,逐步形成社区工作管理体制民主化、运行机制网格化、履行职能服务化、工作队伍专业化、操作机构中介化、管理手段专业化、行为模式志愿化的新格局。
  (2)完善居民自治管理。形成以居民区党支部为领导核心,由居民会议决策,居委会和社区工作者组织实施,社区单位和居民广泛参与的自治管理体制。
  (3)加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新建住宅区,涉外小区、高级别墅区,均应在住户正式入住后,由街道办事处依据有关规定办法及时成立居委会或划入相邻的居委会管理,短时期内无法成立居委会或划入相邻居委会的,街道办事处应及时派干部帮助筹建居委会。严格执行市有关部门对居委会办公用房及其他设施的规定,其他任何组织不得侵占居委会办公场地和活动场所。
  (4)推进社区民主自治。进一步推进居委会直选,逐步扩大居委会直选率,居委会成员构成更趋多样化。完善听证会、协调会和评议会以及居委会工作评议、居务公开等制度,做到与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社区事务交由居民讨论、决策,引导居民开展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不断提高居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水平。进一步畅通民主渠道,完善社区成员自治。探索建立由社区居民、驻区单位、民间组织、群众团队和社区党政组织代表共同参与的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制度等民主组织形式和社区利益协调机制,在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下,对涉及具有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的社区事务,进行议事、协商、监督、评议。
  (5)深入开展上海市社区建设示范(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90%街道、镇创建为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单位,90%居委会创建为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居委会,实现上海市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全覆盖,我区争创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区。
  (6)进一步推动社工、义工的发展,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形成社区、社团、社工“三社互动”和社工、义工“两工联动”的社会服务新模式。推动义工队伍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健全义工自我管理、教育培训、政府购买服务、评估考核、激励表彰等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扩大和完善义工服务点和义工服务岗位。
  (7)开发“普陀区社区服务网”,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部门合作、多方参与、资源共享,发展成涵盖社区教育、文化、就业、卫生等综合性社区服务网站。
  (五)双拥优抚安置
  1、目标和思路
  坚持为经济发展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高起点谋划双拥工作,积极推进双拥工作法制化进程。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安置办法,大力鼓励和引导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退役士兵安置保障体制。
  2、重点工作
  (1)以蝉联上海市双拥模范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区为抓手,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利用社会组织资源和人力资源,积极开展行业拥军优属、推进社区拥军优属、发展两新组织拥军优属活动,拓展拥军优属社会基础。
  (2)健全工作制度,实现优抚工作规范化。深化优抚对象服务内涵,推进和完善优抚保障全覆盖的机制,实施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依法管理。
  (3)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拓宽退役士兵安置渠道,进一步探索“以政府为主导、民间组织运作、社会广泛参与”的退役士兵安置模式;建立退役士兵人才信息库,探索网上推荐退役士兵就业渠道;完善退役士兵就业指导站运作机制,强化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自谋职业,力争退役士兵安置率达100%,自谋职业率达70%。
  (4)强化双拥优待抚恤安置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到信息采集准确,更新维护及时,统计汇总科学。
  (六)专项社会事务
  1、目标和思路
  适应现代社会管理和文明进步要求,以便民、利民为目标,依法行政,加快推进社会事务管理改革。
  2、重点工作
  (1)婚姻登记机关做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规范完善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积极推行告知、承诺以及专业社工服务、网上预约服务等新的服务举措。全面实施登记颁证仪式,颁证率达100%。全面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建立完整的婚姻数据库。
  (2)进一步完善婚姻家庭健康咨询服务进社区、进家庭,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和杜绝违法事实收养的发生,使婚姻登记工作向构建和谐家庭和增强当事人法律意识方面延伸。探索“离婚劝和”疏导机制,依法规范婚介机构管理,规范婚介市场。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
  (3)深化殡葬管理改革,着力推进殡葬服务进社区,制定便民利民措施,强化优先、优惠、优质服务,促进社区与殡葬专业服务机构相结合,带动社工联系义工的运作机制,规范殡葬服务市场。
  (4)依法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充实各级勘界工作网络,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开发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动态实时管理。

五、“十一五”发展优先项目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基 本 情 况 说 明

建设与投资

 

资金来源

与结构

实 施

主 体

时 间

节 点

1

社区

敬老院

本区现有养老床位数2260,占老年人口的1.3%。根据沪府办[2005]42号文件规定,全市养老床位1万张,落实到本区指标为每年500张。

床位2500

采用多元化投资和政府适当补贴办法

相关委、办、局和街道、镇

待定

2

老年

活动室

截止2005年底,本区老年活动室为100个。为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计划在“十一五”期间每年再新建10所老年活动室。

50

多渠道筹措资金

区民政局、相关街道、镇

待定

3

区救助

管理站

现在的救助站为外借用房,设施简陋,为改善环境,拟建300平方米救助站。

300

平方米

财政

区民政局

2006年至2007年开工

 

   普陀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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