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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年02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全面深入推进普陀区民政事业发展,以《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指引,紧密结合中央、市、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发展方向,结合区域实际,制定专项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普陀区民政事业发展回顾

““十三五””期间,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有力指导下,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职责,加快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步伐,进一步提升民政事业现代化服务保障水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普陀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兜底”作用进一步彰显

1、逐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贯彻落实《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完善“9+1”救助保障体系,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特困人员、自然灾害受灾人员和临时救助对象6类社会救助对象实施分类救助、精准施策。坚持资金救助和实物帮困相结合,定期救助和临时救济相结合,物质保障与心理疏导相结合,不断拓宽社会救助渠道。加强救助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建立监管平台,加强源头监管、全程监管和动态监管。““十三五””期间共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4.42亿元,覆盖救助188.36万人次。

2积极拓展综合帮扶覆盖面。完善“个案为主、项目为辅”的帮扶工作机制,不断拓展帮扶内容,开展下放安徽户口回沪定居人员个案帮扶、“爱的新家”“仲弘教育”基金帮困项目和“仁人帮困”室内改造项目。““十三五””期间全区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对象32911人次,支出4039.91万元。

3、牢固织密救助管理网络。落实部门联动巡查救助机制,开展公安、城管、民政“三合一”联动巡查,切实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人员救治、救助工作和重大节庆、重要活动时点的应急救助管理。加强救助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2018年迁址新建区救助管理站,2019年完成二级救助管理机构的等级达标。完善社区救助管理网络,健全社区居民、志愿者发现机制,掌握社区救助管理工作主动性。

4、有效发挥核对机制作用。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应用领域持续扩大,新增残疾人两项补贴、养老服务补贴、特困人员供养、就业援助、资助参保、法律援助等核对项目,实现“可视化审核”全覆盖。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真如镇街道、甘泉路街道入选“市级核对工作带教示范点”,区多名核对员被聘为市级内训师。

5、不断丰富慈善公益内涵。依托“蓝天下的至爱”“9.5中华慈善日”等慈善品牌,推广慈善项目,开展各类募捐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通过“慈善箴言”“凡人善举”等慈善文化载体,不断推广慈善文化,传播慈善正能量。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实现慈善超市街镇全覆盖,探索适应社区需求的发展模式。““十三五””期间接受各类捐款7211.11万元(其中抗击新冠疫情捐款305.56万元),发放慈善救助款6753.02万元,设立经常性社会捐助站11家、捐助点263个。

(二)保障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进一步提升

1.推动建设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十三五””期间,全区新增养老机构30家(其中包含20家长者照护之家)。““十三五””末,新增养老床位2991张,养老床位总量达9208张,占区户籍老年人口2.5%以上。2020年底,全区有养老机构70家(其中包含20家长者照护之家),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43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20家、养老顾问点100个、社区长者食堂(助餐点)66个、睦邻互助点50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270个。建设“普陀区养老服务平台”,整合全区养老服务资源,通过与市级平台有效对接,加强民政业务“池海数据”共享应用。积极推动本区设施陈旧、薄弱的存量养老机构进行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养老机构安全运营水平。

2.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探索嵌入式养老服务模式,加大社区“长者照护之家”等专业机构建设,推进日托、居家、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积极开展老年友好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以社区为载体,构筑社区照料、文化活动、卫生服务、法律维权、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在全市率先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至2020年12月,全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共计3.39万人,其中享受养老服务补贴0.13万人,自费对象0.1万人,长护险居家服务3.16万人,累计支出养老服务补贴经费1.12亿元。老年福利优待政策全面落实,为低保、纳保老人发放助养金,大力推进“银发无忧”工作,开展“温馨八送”活动。实施“老伙伴计划”,推广养老辅具租赁服务以及老年人防走失定位和紧急援助系统的应用,保障老年人的安全。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和社会化有效结合,加强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各类为老服务社会组织。

3、统推进养老服务评估体系。全面推进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体系建设,统筹老年照护服务资源,加强社区居家照护、养老机构、老年护理机构等老年照护服务的有机衔接,形成合理保障梯度。

4、科学规范养老服务监管体系。开展养老机构年度综合考评,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动态监测。完善养老机构“以奖代补”运营补贴制度,引入第三方进行专业评估,建立考评结果与补贴扶持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落实养老机构备案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创新社会治理举措进一步加强

1、稳步加强基层治理民主2018年,全区共有255个居委会和7个村委会参加居村委会换届选举,直选比例100%,成员属地化比例100%。换届后居委会成员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区新一届居委会成员1310人,平均年龄42.93岁,比上一届下降3.5岁。50岁以下成员占75.8%,比上一届提高了22.5%。大专及以上学历906人,占69.16%,比上一届提高了25%。开展以居委会为基本单位的“同心家园”星级建设和自治共治项目建设,努力形成党建引领下各方参与的“同心同行同向”的自治共治格局。全区已获批20个市级自治家园示范点。

2积极完善社区管理制度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普陀区关于规范居村功能、畅通为民服务的实施意见》《普陀区居民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居民区社工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普陀区社区工作者“百事能”服务积分卡》的“1+3”文件,对居委会在优化服务流程、规范作息制度、加强联系群众、开展网格巡查、健全议事协商、推广信息化应用等六个方面进行规范,不断推动社区多元治理、专业治理、精准治理。编印《普陀居民区百事能工作指导手册》,修订《普陀区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和《普陀区社区工作者考核指导意见》,提升基层队伍规范管理与能力建设。制定《关于推进本区居民区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本区居民委员会下属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本区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夯实居委会工作人员的业务基础,指导居委会有效开展居民自治工作。

3有效推进社区治理信息化。升级普陀区“社区治理云平台”,打造社区风采、社区通知、自治项目、居务公开、政策查询、人口信息、活动报名和留言墙等8大功能板块,导入社区资源2.5维地图,实现全区259个居委会运行全覆盖。接入居民区物业监控视频,实现居民和居委会互动交流。扩展平台数据外沿,对接市民云政策数据库,实现社区事务受理在线预约服务;对接区委组织部的党员信息系统、区委政法委的综治信息系统、区妇联的信息发布系统,建立数据互通桥梁;实时远程监控,打造辅助决策板块,加强后台数据统计分析,为社区分类治理提供决策依据。

4、全面提升社区服务规范化。建设区级平台,坚持服务事项准入机制,加强服务数据开发利用。““十三五””期间,全区10家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过受理系统共受理2412241件业务,其中全市通办225354件,网上通办6734件。累计布设综合自助终端15台,其中3台实现24小时自助服务,提供12个条线66个大项事务的自助办理,累计服务41277人次。牵头对各受理中心“好差评”评价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同步改造叫号系统,实现扫描动态二维码、现场点击触屏评价、事后接收评价短信三种评价模式。在各街镇片区设置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延伸点,在各居委会“社区治理云平台”触摸屏中设置受理中心预约办事、受理事项操作指南查询打印等延伸功能。

5不断推进队伍建设职业化定期开展社区工作者招录,打造普陀区社区工作者培训基地。制定社区工作者2018年-2020年三年培训计划,开发“助力启航”“乘风远航”“创新领航”等培训主题开展“民生讲堂”活动,创新“小班化、精品化、互动式”培训模式。开展居民区“走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忧,暖百家心”的“四百”走访竞赛活动,全区共有1854名社区工作者参加,累计走访居民715952户次;收集走访信息692739条;收集反馈问题46451件,已解决42200件,解决率为90.8%。梳理汇编111篇“四百”活动优秀工作案例。

(四)服务社会组织能力进一步提升

1、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建立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制定《社会组织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本区社区社会组织的若干意见(试行)》,重点培育社区生活服务类、社区公益慈善类、社区文体活动类、社区专业调处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发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组织登记事项网上办理及“一网通办”工作。““十三五””末,全区登记社会组织894个,年均增长11.6%,平均每万名户籍人口拥有社会组织数量达到9.9个。社会组织规模不断扩大,根据2019年度年检数据统计,全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从0.8万人上升到1.5万人,专职人员超过1万人;社会组织净资产、年度收入、总支出,分别从““十二五””末的3亿元、7亿元、7亿元,增加至4.5亿元、22.6亿元、22.2亿元。

2、有效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社会组织联合会全覆盖,区社联会内设创新治理、社区调处、养老服务、教育培训、心理咨询、社区文体6个专委会,下设妇联组织。区社联会成立党委,下设6个功能型党组织,探索“6个条+10个块”组织网络,打造“零距离·益加盟”党建品牌,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服务女性社会组织人才等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率先在全市实现街镇社区基金会全覆盖,有序拓展多元主体参与创新社区治理。““十三五””期间10个街镇社区基金会共接受社会捐赠3071.36万元,资助开展项目815个,项目金额1.02亿元。推进全区社会组织大调研工作,累计开展社会组织类调研1983家次,覆盖调研对象881家,收集有效问题990个,已解决953个,解决率96.26%。

3、持续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力度。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建设,积极培育孵化支持型、枢纽型社会组织,以及在社会治理、社会公益事务等领域有发展潜力、辐射影响力的社会组织。长寿社区公益和治理促进中心、宜川社会组织孵化中心、长征镇“馨里巷”社会组织孵化园地的建设,进一步助推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鼓励公信度高、运作管理规范、具有示范效应的社会组织跨区域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配合区财政部门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承接主体库建设。推进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中心枢纽式服务管理优势,携手街镇社区基金会,以百家公益基地、公益伙伴日、项目对接会等形式搭建供需对接和公益服务平台。较““十二五””末,目前社会组织提供服务收入从5.4亿元增加至11.8亿元,其中来自政府购买服务收入从974万元增加至4018万元。加强社会组织优秀品牌和人才队伍建设,上海市普陀欢乐谷幼儿园、上海长寿敬老志愿者指导中心、上海剪爱公益发展中心获得“上海市先进社会组织”称号。长寿路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剪爱公益发展中心获评“十佳公益机构”,上海悦苗残疾人寄养园获评“十佳公益基地”。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宣传,2016年我区被中国社会报评为“社会组织宣传基地”,区民政局连续五年被中国社会报评为“社会组织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4、逐步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开展社会组织自查自纠,加强社会组织年检执法监管,撤销22家名存实亡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三级预警网络功能,联合区610、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扫黑除恶行动。推广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按照“先建后评、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原则,把评估结果与社会组织信用等级、承接政府项目等挂钩,不断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推进我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2020年全面完成24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

(五)专项社会事务建设进一步规范

1、不断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大婚姻文化宣传,成立全国首家省级婚姻文化展示馆,举办各类婚姻文化特展活动。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全市首创婚姻疏导工作室,开设“为爱加油·

婚姻学堂”,开展节日主题颁证公益活动。夯实婚姻登记工作基础,2018年全市首批实现历史遗留事实收养工作清零,2019年率先完成婚姻档案历史数据补录工作。

2、不断加强殡葬和福利彩票的改革与管理。大力推广绿色环保、生态节地、文明节俭的殡葬方式,加大对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和中介销售机构整治与管理。进一步做好福利彩票销售管理,按照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工作要求,开展室外彩票亭集中整治,所有销售网点“入室”经营。

3、不断完善残疾人和困境儿童保障。开展残疾职工关爱走访慰问,做好社保补贴申报和发放工作,落实直属企业关停并转和挂靠企业摘帽工作。完善困境儿童保障机制,设立区级临时照料点,落实成年孤儿安置任务。

(六)全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1、牵头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民政局牵头组建指挥部和各工作小组,24小时不间断做好“机场-转运-集中隔离点-社区”的联络协调、指挥调度、信息传递、协调保障工作,先后制定下发百余次工作提示,制定《入境人员隔离观察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图》《消杀动线图》,协调落实全区百余名工作人员就餐和统一住宿,为全区加强全流程闭环管理,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做出积极贡献。

2、加强疫情期间的社会救助力度。执行低保在册人员回访、报告制度,对疫情期间的新申请审批机制、已纳保核查期限等开设绿色通道。做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开展“三合一”行动,跨前一步,加强流浪乞讨精神病人、“两无人员”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收治工作。

3、完善社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做好本区社区口罩供给工作,通过“居委预约登记+指定药店购买”,依托线上线下模式,实现“居民社区基层网”和“药店商务零售网”两网有效融合,确保本区社区口罩预约工作平稳有序。牵头落实重点国家入境人员隔离观察和社区分流安置工作,抽调机关、街镇干部24小时不间断值守,制定完善机场、口岸、火车站、车站、医院等各渠道接运流程,确保旅客从落地入境到社区隔离,全流程无缝衔接、闭环管理,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4、落实服务机构防疫措施。严格落实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实行全区养老机构封闭式管理;落实疫情防控与高龄特困老年人刚需服务“双保障”工作,推进高龄、独居、重度失能老人居家照护服务,保障老年人助餐刚性需求,开展高龄独居老人关心问候活动;严格落实儿童福利机构封闭式管理;关注社区特殊困难儿童,建立疫情期间每日联系和关爱机制;加强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和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民生服务窗口疫情防控举措。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当前普陀民政事业发展仍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公共服务发展不够均衡,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二是改革创新的力度深度不够,对社会治理结构的探索实践有待加强。三是民政工作服务能力有待提高,与新时代民政工作要求尚有差距。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上海建设全球卓越城市的开局期,更是普陀转型蝶变、崛起赶超,加快全面建成“创新发展活力区、美好生活品质区”的关键期,这给普陀民政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经济社会发展对构建民政工作格局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19年上海市GDP为3.81万亿元,同比增长6%,人均GDP达到16.42万元,突破2.3万美元,跨入初等发达经济体的门槛。而且随着长三角一体化、自贸试验区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的确立,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更加迫切。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大力推进民政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步伐,建立与发展战略相匹配、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民政工作发展格局。

(二)人口老龄化态势日趋严峻普陀区人口老龄化发展十分迅速,““十三五””期间,全区老年人口净增6.4万人,老龄化率达到41.05%。解决广大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问题成为普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键问题。随着养老服务形势的深刻变化对养老服务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这要求民政部门切实增强历史责任感、使命感,主动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变化,促进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人民群众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新期待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社会公共服务需求的层次越来越高,从以前单纯的关注物质需求,到全面关注心理需求、精神需求和社会需求,从关注自身转变到关注其家庭和所在社区的大环境等多方面,这些都对民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随着社会转型步伐加快、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和多元主体不断成长,利益格局深度调整,民政调处社会问题和矛盾的压力不断增大。

三 、““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民政事业发展全程,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大力改进民政事业。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基本民生保障,优先保障困难群体、老年群体、特殊群体,重点关注因病致贫等“沉默少数”。推动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对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重点领域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健全基层公共民政服务平台,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实现优质公共资源共享。

——坚持党建引领,多方参与。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拓展和完善社会公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多元参与主体,搭建基层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深化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坚持创新发展,提质增效。增强创新意识,创新发展模式,健全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推进民政服务设施建设标杆化、示范型建设,提高民政服务能力智能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民政队伍制度化、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民政管理服务能效。

(三)总体目标

““十四五””时期,普陀区民政事业发展以深化民政改革为主线,以智慧民政建设为载体,在未来五年,全面构建起“基本民生保障品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有序活力,基本社会服务完备高效”的新时代民政服务保障体系,在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增强社区治理效果、提升社会组织质量、推进社会专项事务等方面取得全面发展。

(四)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十三五””末预计数

““十四五””目标

  指标

  类型

    市级标准

1

养老机构床位总数(张)(占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数的比例)

9208(2.5%)

10012(2.5%)

约束性

全市178000

2

护理型床位占比(%)

25%

≥60%

约束性

≥60%

3

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张)

263

1000

预期性

全市15000

4

持证养老护理员(%)

持证率95%

持证率≥98%(其中持等级证≥80%)

预期性

持证率≥98%〈其中持等级证≥80%〉

5

老年助餐供客量(客)

12000

20000

预期性

全市250000

6

社区服务综合体(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个)

29
(20)

40
(25)

预期性

全市500

7

居委会沿街改造(个)

55

105

预期性

普陀特色

8

居委会功能改造(个)

15

115

预期性

普陀特色

9

受理中心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个)

3

10

预期性

普陀特色

10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延伸点(个)

10

50

预期性

普陀特色

四、““十四五””时期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困难群体保障水平

1、推动社会救助管理水平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快信息共享,形成合力,织密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网。有序推动社会救助项目“一网通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效率。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监督指导力度,加强社会救助基层能力建设,打造过硬的社会救助专业队伍。紧密联系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结合地区特点,创建具有普陀特色的救助亮点品牌。

2、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内容。将社区党建融入社会救助工作,搭建以政府部门、社区居委、社会力量为主体的整合型救助服务网络。发挥“社区救助顾问”“桥计划”等项目作用,打通精准救助“最后一公里”。探索社会救助服务模式,为困难家庭和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技能培训等多样性的救助资源,建立追踪机制,长期关注并提升困难家庭适应社会生存的能力。

3、推进社会救助智能化建设。坚持需求导向的工作理念,探索“互联网+社会救助”模式,发挥资金内控监管平台作用,创新救助信息化应用,拓宽“主动发现”渠道,提升救助及时性、精准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4.提升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精准化水平稳步推进救助管理标准化建设,搭建与救助管理工作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完善发现报告、转介处置等措施机制,防范救助管理工作风险,进一步提升精准救助、精细服务水平。提高救助管理智能化手段,利用人脸识别、指纹比对系统、DNA数据采集比对、网络平台等优势,推动救助寻亲手段信息化、多样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挥社会中介机构专业化、职业化优势,有序参与救助辅助管理。

5、发经济状况核对在为民服务中作用。进一步拓展核对项目,探索核对机制在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等领域的应用。依托大数据中心,优化核对流程,实现异地查询。加强队伍建设,以“工匠精神”为理念,提升核对工作人员在为民服务、破解难题中的能力。

(二)深化老年福利保障,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

1、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按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达到每千人建筑面积40平方米的规划指标,进行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布点,构建枢纽型的社区服务综合体,为老年人提供集托养服务、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紧急救援、精神慰籍、健康管理、康复辅助、家庭照料支持等功能为一体的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

2、全面提升养老服务管理能级。全面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化建设,打造“放心食堂”,建设“明厨亮灶”工程,引入社会力量开展公益助餐服务合作。深化医养结合工作,以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为基点,积极构建医疗护理服务与生活照料服务相衔接的“一门式”养老模式。全面推广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营造关爱老年认知障碍者的社会环境。健全老年教育网络,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社会参与、灵活多样、优质均衡的现代老年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助老帮困机制,推动老年文体事业发展,加强老年维权优待,不断提升老年人生活幸福指数。重视人才队伍的培养,鼓励养老服务机构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基地。探索国资参与养老服务建设和管理,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3、落实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健全高龄老人基本医疗保障、基本生活福利保障、基本护理保障三合一的适度普惠福利制度。严格老年综合津贴发放制度,规范梯度化、精准化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机制。落实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收费、土地等单项扶持政策,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养老服务建设与服务项目市场化运作,促进养老服务规模化、品牌连锁化经营。推动长三角养老服务区域合作,与安徽芜湖联合推动养老服务领域政策异地通关、市场要素流动、互联互通互认,探索开展养老服务领域民间合作,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相关制度机制,形成区域联动、融合发展的格局。

4、深化养老服务机构监管。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落实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养老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消费侵权行为等的整治。健全养老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机制,通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养老机构运营考核等,结合“以奖代补”政策,强化对养老机构的专项督导。推进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护理员服务全流程监管,采用APP定位打卡签到签退形式,实现居家服务移动监管全覆盖。

5、提高智慧养老服务水平。创建示范型老年友好社区,大力推进智慧养老,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更好地适应信息化时代,动员各方力量,共建共享老年友好社会。探索建立区养老服务平台与“社区云”的数据对接,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开放共享。依托区养老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网上备案管理制度,加大“互联网+”监管的应用。推进“时间银行”试点工作,开发“时间银行”管理平台和微信小程序,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的应用。推进与区卫健委数据共享,推动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信息有效运用。

(三)创新基层治理举措,构建社区治理新局面

1、健全和完善社区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社区协商机制,从街镇和居村两个层面,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协商共治、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推进基层社区协商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深入推进社区自治共治,建立健全以居民区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会为主导,居民参与为主体,业委会、物业公司、驻区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治理架构。坚持依法依规做好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保持直选比例和属地化比例“双百”。持续规范居委会设置,鼓励有条件的街镇和居委会从更加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力争实现全区25%的居委会完成“开放式共享办公”的功能改造,推动居委会标准化从硬件环境向软件服务提升。

2、提升社区综合服务体效能。加密“同心家园”社区服务综合体,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区增加布点至40个,提高党群网、服务网、管理网“三网合一”服务效能;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布局,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提供“家门口”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社区助餐、为老服务和亲子照护设施建设,倡导“市场+公益”模式,优化为老、为小服务项目,打造优质的社区15分钟生活圈,打通社区生活服务“最后一百米”。

3、建立“选人育人用人”长效机制。着重抓好带头人队伍建设,以居村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选优配强,把基层的“好班长”选出来、用起来。持续发挥“社区工作者培训基地”的资源整合作用,不断丰富“百事能”服务的内涵和标准,加强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档案,健全自下而上的考核评议制度,突出能进能出的用工管理机制。探索将社区工作者招录的权限下放到街镇,指导街镇以优化队伍结构、广泛吸纳人才、满足实际需要为目的,做好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

4、不断提高社区治理智能化水平。积极落实市“社区云”系统的应用推广和监督指导,居委会覆盖率100%,居社互动覆盖率50%,强化数据采集,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做到居民信息全覆盖、无死角,让数据服务社区发展,用信息化手段服务精细化治理。推进社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坚持“应进尽进”的原则,以社区事务受理系统为平台,强化事项准入机制,优化办事流程,规范落实“一网通办”、“全市通办”、电子证照、自助办理等服务内容,实现中心扫码叫号取号全覆盖,24小时综合自助服务区街镇全覆盖,结合实际情况加快推进网上办事和延伸服务,探索居民事务受理进社区,建成各类社区事务受理服务延伸点50个,提升社区政务服务的便捷度、透明度、安全度、满意度。

5、着力推进“韧性社区”建设。弘扬伟大抗疫精神,以社区共同行动为基础,链接内外资源,有效抵御灾害与风险,形成常态、长效机制,保持可持续能动性。筑牢自我服务的社会基础,提高居民社区安全与应急的知识、技能和能力,提升街镇、居村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四)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1、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将党建工作融入社会组织登记、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社会组织联合会党委统领作用,进一步丰富“零距离·益加盟”社会组织党建品牌,着力建设社会组织党建宣传、党建活动、党员干部培训、党建服务基地,提升社会组织党建质量。发挥好社会组织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的凝聚和引领作用,做好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形成群众工作合力。

2、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贯彻执行《民法典》《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央两办46号文精神,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根据市、区两级推进互联网+政务、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持续推进社会组织“一网通办”全程网上办理业务,实现数据“多跑路”、申请人“零跑动”。严格登记审查,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落实部门协同,实行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的管理。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开展养老、教育等重点领域的社会组织执法工作,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3、完善社会组织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两会一中心”建设,即社区基金会、社会组织联合会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做好做强区和街镇的“1+10”枢纽平台。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坚持需求导向,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紧紧围绕社区治理和群众日常生活需求,提供专业化、差异化服务;深挖社区基金会跨界融合的平台优势,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资金、项目以及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支持;推进社会组织联合会平台建设,通过党建引领,为社会组织提供整合资源、合作共赢的自治自律平台。深化上海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的推广应用,加强等级评估的结果运用,鼓励更多社会组织进入推荐目录。完善区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机制,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

4、推动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引导社会组织自律自治,发挥章程的核心指导作用,强化自律承诺约束。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实施“访谈、评估、核查、审计”全流程监管措施,完善社会组织吊销、撤销、清算、注销等退出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外事等专项事务的管理工作,不断拓展和深化政社分开工作。搭建政府与媒体、公众互动交流平台,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第三方评估机制,探索公众参与监督新模式。

(五)推进专项事务管理,强化为民服务能力

1、促进婚姻收养登记优质化服务。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加强婚姻收养管理标准化、智能化。依托信息化平台,推行婚姻登记全预约制度;提升人脸识别、电子指纹、电子证照等先进技术手段在婚姻收养登记中应用的合法化、便捷化,全面实施“互联网+婚姻服务”行动计划;运用网络化、数字化等技术,深化婚姻展示馆建设。深化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机制。以家庭和谐幸福为核心,提供婚姻家庭生活指导、危机干预和化解、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等全方位的婚姻家庭专业服务。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婚恋工作的指导意见》,倡导单身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2、加强殡葬服务和福利彩票规范化管理。大力推进殡葬服务进社区,广泛宣传绿色环保、生态节地、文明节俭的殡葬文化。认真实施帮困、惠民殡葬政策,加强殡葬领域监管。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网点规范化建设,规范中福在线销售厅的管理。

3、提升残疾人和儿童福利科学化保障。开展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走访调研,掌握企业发展需求和形势。继续实施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社会保险费补贴,做好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中残疾人安置奖励、退税等工作。加强对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宣传力度,引入社会力量开展困境儿童家庭支持项目。

五、相关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大力推进规划实施。组织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民政宣传,为推进规划实施、加快民政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加大资金投入。争取将民政事业发展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强资金保障,使民生保障标准和公共服务水平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不断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进入社会养老、公共福利等民生领域。充分发挥各类慈善资源、社会救助资源的作用。

3、强化评估考核。将民政事业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纳入区委、区政府考核内容,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进度,完善评估体系,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民政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4、加强人才培养。不拘一格选拔培育优秀民政人才,加大储备和培养后备力量。科学合理设置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优化岗位设置,加强专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干部队伍法治化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培育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办事高效的民政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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