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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普陀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参建各方责任义务,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沪建质安(2022)389号文通知要求,区建管中心按照《普陀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编制年度工作计划,由区建管委组织,区建管中心具体实施,开展质量安全巡查工作,现将我区2023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共巡查35个在建工程项目,涉及建设单位31家、总包单位28家、监理单位22家,总建筑面积233.22万平方米。
巡查以工程现场管理体系的建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义务的履行为重点,突出检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参建各方履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情况,工程建设程序、依法承发包、用工管理等情况。抽查工程质量、大型机械设施、危大工程各项制度及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二、总体评价
根据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受控,参建各方总体能较好履行职责,未发现建设工程有重大安全、质量隐患。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项目建设单位将设计业务肢解发包,个别项目分包单位违法分包,个别项目劳务用工不规范,分包单位项目经理超职业资格执业,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不符合要求,现场未根据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划分不明确,施工质量标准化制度落实不到位等情况。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主要问题
1、个别项目建设单位未按《上海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及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制,未依规配备符合任职条件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质量总监、项目安全主管、施工质量主管等专职人员。
2、部分项目总包单位未按沪住建规范联【2022】5号文要求开设并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按规定登记并完善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未按现场人员流动进出情况及时调整实名制系统登入登出信息,未执行实名制考勤对接及工资发放银行数据对接。
3、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4、个别项目建设单位将设计业务肢解发包,如普陀区未来岛科技物流园区06B-N14-1、07-N14-2地块项目;个别项目分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部分违法分包,如“东新村”地块旧区改造二期,三期项目。
(二)工程质量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硅墨烯板锚栓间距专项施工方案不大于500mm,实际现场间距700mm~800mm,不符合方案要求。
2、个别项目开启式防火窗改为固定式防火窗,未见设计变更。(现场使用技术核定单)。
3、个别项目消防用阻燃线、水泥未见检测报告现场已安装。如:安博通国浩长风城C座装修设计施工项目。
4、个别项目部分剪力墙S拉钩设计间距600mm,实际抽查800mm,外墙框架柱S拉钩及箍筋未按设计要求施工。
(三)施工安全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存在局部区域临边防护未设置,未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高空防坠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封闭防护。
2、个别项目危大工程施工按照本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监理未要求其整改,已投入使用。如:普陀区未来岛科技物流园区06B-N14-1、07-N14-2地块项目。
3、个别项目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缺少接地保护,潮湿场所开关箱额定电流漏电动作电流30mA,开关箱380V动力线路电缆线三芯线,PE线未设置。如:统益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4、个别项目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的起重吊装司索岗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如:桃浦社区W061101单元H1-7地块商业及租赁住房项目。
四、问题分析
2023年质量安全巡查开具的安全、质量、市场行为整改指令单内容,共计430条。其中涉及质量问题88条,占20.5%;施工安全问题174条,占40.5%;市场行为问题114条,占26.5%;用工管理问题54条,占12.5%。
根据巡查量化数据分析,2023年选取5个方面指标反映项目总体相符率86.84%。其中,建设单位按规定支付人工费,相符率77.1%;分包单位执业人员履职,相符率65.7%;建筑材料先检测后使用,相符率97.1%;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相符率94.3%;大型机械按要求组织五方验收,相符率 100%。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区建管委将加大对分包单位执业人员的监管力度,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规范监理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的行为,充分发挥监理作用,有效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五、问题处理
根据《普陀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2023年巡查组共签发巡查整改通知单35份,局部暂缓施工指令书12份。立案查处29起,处罚金额18.473万元。对11名项目经理实施记分处理,总计25分,对1名总监实施记分处理,总计3分。对发现的不规范行为督促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涉及违规的有关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见附表)。
六、工作要求
2024年区建管委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压实巡查管理机制,以维护公共利益、确保公共安全为核心,五方主体责任的落实,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劳务用工四个百分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我区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管理服务体系,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行为,努力构建安全质量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普陀区建筑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20日
附表:
2023年普陀区质量安全巡查主要违规行为通报
序号 | 工程名称 | 责任单位 | 主要违规行为 | 违反法律法规 |
1 | 新湖明珠城三期B1-B4号楼(含B5号商业)项目 | 分包单位:浙江中天方圆幕墙有限公司 责任人:鄢祖淋 | 违法分包。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
2 | 桃浦社区W061101单元H1-7地块商业及租赁住房项目 | 分包单位:江苏江安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顾江敏(上海乾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期间,未保证其完好、安全;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 |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项。 |
3 | 中国福利会托儿所普陀分部新建工程 | 项目经理:蒋卫军(浙江华昇消防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 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八)项。 |
4 | 统益里老旧小区改造 | 分包单位:上海靖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未保持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处于安全、可靠的可使用状态。 |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 |
5 | 普陀区未来岛科技物流园区06B-N14-1、07-N14-2地块项目 | 建设单位:上海普实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徐佑林 总包单位:上海住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朱景昌 总监:张桂芝 | 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 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要求其整改或者停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
6 | 安博通国浩长风城C座装修设计施工项目 | 总包单位:深圳中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汪利 | 未保持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处于安全、可靠的可使用状态案;未对使用的建材产品进行进货检验和质量检测。 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 |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项。 |
7 | 天安阳光广场(东地块)项目 | 项目经理:李冬风(上海民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八)项。 |
8 | 武宁中学异地改扩建工程 | 项目经理:汤烈红(上海安保设备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 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八)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