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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工作联动机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建立建设工程领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工作联动机制的通知》(沪建质安联[2023]375号)要求,结合普陀区实际,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建管委)与普陀区消防救援支队(以下简称区消防支队)联合制定以下联动工作机制。

一、信息共享机制

1、消防信息共享。区建管委每月下旬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以及涉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消防产品的违法违规线索推送区消防支队,同时区消防支队及时将违规线索的后续查处情况反馈至区建管委。

2、消防图纸共享。双方共享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能移交前后的项目建筑总平面图、竣工图、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

3、消防专家共享。双方共建共享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防火监督、消防产品、消防救援等领域专家库,重点针对既有建筑改造、新业态、火灾高发场所等疑难复杂技术问题加强联络对接,积极发挥行业专家技术支撑作用。专家实行任期聘任制。

二、联席会商机制

区建管委与区消防支队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推进全区建设领域消防工作:

1、加强业务学习。双方业务骨干就消防技术新规范、新标准进行共同学习研讨,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对方开展的业务培训会议、实地观摩等活动。

2、统一标准尺度。针对消防技术标准在消防审核验收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以下简称开业检)中存在标准执行尺度差异的相关工作内容,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统一标准。

3、消防验收协助。区建管委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过程中,遇到重大项目难点问题的,或验收过程中需要消防车等大型消防救援设备开展实地操作的,区消防支队应给予协助支撑。

三、联合检查制度

双方应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探索和建立一系列联合检查机制:

1、消防验收和开业检联合办理机制。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可在消防验收阶段同步向区消防支队申报开业检,区建管委和区消防支队联合到现场开展消防验收和开业检。符合各自规定的,分别向申报单位出具相关消防法律文书。

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及消防产品联合检查机制。双方每年联合开展针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及消防产品的联合检查,重点是区内大型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等重大项目,发现违法违规情况的,双方应当联合依法查处。

四、火灾事故联合调查机制

区域内发生有一定影响的(如产生重大舆情或亡人火灾事故)的建设工程领域火灾事故,根据分级管理原则,如需要区建管委参与的,双方应联合开展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共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查处追究事故责任。

同时双方应联合梳理和总结问题症结,提出解决建设工程消防技术问题的措施,改进工作方式和完善技术标准,联合推动调查结果转化。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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