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普陀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参建各方责任义务,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沪建质安(2019)40号文规定,区建管委制定年度巡查计划,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现将我区2022年度质量安全巡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普陀区建管委根据2022年度巡查工作方案,落实巡查工作常态化管理,我区2022年度共巡查18个在建工程项目,涉及建设单位18家、总包单位18家、监理单位18家,总建筑面积174.092万平方米。

巡查以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体系建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义务履行为重点,具体检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情况,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各方履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情况,现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控制、材料检测、承发包行为、用工管理等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抽查现场危大工程、大型机械设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等。

二、总体评价

根据巡查工作实际情况分析,我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总体受控,参建各方主体能较好履行职责,总包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总体能履行各自职责。但在检查中也发现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个别单位劳务用工不规范,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率低,塔吊安拆分包项目经理兼二个以上项目情况较普遍,防水卷材检测报告缺检测参数,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危大工程方案,危大工程施工期间项目经理不在岗情况时有发生等情况。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主要问题

1、个别项目建设单位未依法向总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经责令整改,逾期仍未改正。如石泉社区W060402单元B3-2地块。

2、部分项目总包单位未按照沪住建规范联[2022]5号文要求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业分包单位工人工资未实行总包代发,实名制门禁考勤系统未落实与市住建委系统对接。如普陀区桃浦智创城W06-1401单元090-01地块租赁住房新建工程。

3、个别项目在用地红线外建造售楼处,未申领临时规划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如石泉社区W060402单元B4-1地块。

4、个别项目专业分包由公司出具任命文件,指派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如真如社区W060802单元F04-01地块地下空间。

5、个别项目总包单位未根据《建筑工程、公路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标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工程规模超过5万㎡仅一名安全员到岗履职。如真如社区W060802单元F04-01地块地下空间。

(二)工程质量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灌浆令签发未跟上实际灌浆施工进度;套筒灌浆施工记录专职检验人员未签字,环境温度未记录;套筒工艺检测、灌浆套筒抗拉强度检测报告未见。如普陀区桃浦智创城W06-1401单元090-01地块租赁住房新建工程。

2、部分项目主次梁搁置部位主梁内箍筋缺失;主梁下排筋局部较集中,布置间距不符合要求;板筋间距控制不严,踩踏后扎丝断裂,上排筋下沉。

3、部分项目个别钢筋复试报告、混凝土氯离子含量检测报告未见。

4、个别项目地库正在开挖土方及铺设底板防水材料,周边楼栋已施工至主体结构7-10层,施工组织设计中未明确地上结构与地下室施工工况,现场高差不符合相邻建筑施工允许高差规定。如万里社区W060701单元X103-01地块项目。

5、个别项目基坑北侧部分降水井已封井,未见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征得主体结构设计单位同意的相关书面文件,基坑已开挖至坑底,目前为停止施工状态,未编制坑底隆起的监测方案,保证降水井正常工作。如真如社区B04A-01地块项目。

(三)施工安全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基坑临边防护无踏脚板,无防尘网,局部临边护栏留有缺口,脚手架层间防护缺失,悬挑底部封闭不严,侧面防护缺失;洞口封闭不及时,楼梯部位缺少临边防护。

2、部分项目局部临边防护缺失,防护高度不足1.2m,部分平面洞口未封闭;钢筋加工场地未做防护棚,机械接地未做;个别二级箱接地混乱,存在多处一个漏保控制多路机具,机具插头PE线未接;塔吊已投入使用,挂牌验收未见,基础接地未做。

3、个别项目新进施工人员,在未安排其接受安全教育、技术培训的情况下上岗作业。现场人员安全、技术交底资料缺失。如真如社区W060802单元E03-03地块。

4、个别项目安排施工人员登高作业,未向其提供高处作业防护用品,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如真如社区W060802单元F04-01地块地下空间。

5、个别项目危大工程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在现场履职,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字的验收资料由他人代签。如捷城国际公寓C-2地块。

四、问题分析

2022年质量安全巡查开具的安全、质量、市场行为整改指令单内容,共计213条。其中涉及质量问题28条,占13%;建筑材料问题4条,占2%;施工安全问题64条,占30%;市场行为问题66条,占31%;用工管理问题37条,占17.4%;监理行为问题7条,占3.3%;疫情防控问题7条,占3.3%。

根据巡查量化数据分析,2022年选取5个方面指标反映项目总体相符率94.4%。其中,建设单位按规定支付人工费,相符率72.2%;项目经理考勤到岗率达到80%,相符率 97.7%;建筑材料先检测后使用,相符率99.1%;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相符率100%;大型机械按要求组织五方验收,相符率 100%。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区建管委将扩大巡查内容,加强对监理行为的巡查力度,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的行为,充分发挥监理作用,有效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五、问题处理

根据《普陀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巡查组共签发巡查整改通知单18份,局部暂缓施工指令书6份,暂停施工指令书2份,立案查处22起,处罚金额97.9855万元,项目经理实施记分11起,共计34分。对发现的不规范行为督促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涉及违规的有关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见附表)。

六、工作要求

2023年区建管委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巡查管理机制,以维护公共利益、确保公共安全为核心,进一步推进五方主体责任的落实,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落实安全责任险制度,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行为,努力构建安全质量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普陀区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附表:            2022年普陀区质量安全巡查主要违规行为通报

序号

工程名称

责任单位

主要违规行为

违反法律法规

1

真如社区W060802单元E03-03地块

建设单位:上海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责任人:王伟林

施工单位:中建宏达建筑有限公司

责任人:张鹤

项目经理:肖明武

(中建宏达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黄利顺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四川省国程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欧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未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期间,未保证其完好、安全;

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

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项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

2

真如社区W060802单元F04-05地块

项目经理:林凤温

(泉州市东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项

3

石泉社区W060402单元B3-2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上海兆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世灵实业有限公司

责任人:何林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项目负责人未按照本规定现场履职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

4

石泉社区W060402单元B4-1地块

项目经理:赵东菊

(深圳市科顺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上海普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责任人:张卫岭

施工单位:上海康聪建筑装潢有限公司

责任人:朱良明

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项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

5

真如社区W060802单元F04-01地块地下空间

施工单位:江苏金马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文县(江苏金马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建宏达建筑有限公司

未及时向施工人员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须的、符合规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期间,未保证其完好、安全;

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6

捷城国际公寓C-2地块

施工单位:浙江昌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责任人:蔡耀华

项目负责人未按照本规定现场履职的。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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