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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建管委(交通委)2016年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区消防委2016年度普陀区消防工作实施意见,区建管委(交通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全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将消防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全年工作的重点目标。结合我委实际情况,扎实做好年度消防安全各项工作。

一、工作内容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体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纳入委安全生产工作防控体系。根据签订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的职责要求,严格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加强对消防安全职责履行和重点工作部署落实等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健全消防安全法制建设。配合区消防委及相关部门共同编制完成《普陀区消防““十三五””规划》。在城市建设的管理过程中,消防安全必须作为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要基础,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宣传贯彻《消防法》,全面做好火灾防控工作,严把事故追责制度,严究相关单位及个人法律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在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利用“119消防周”、“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等活动的机会,加强“一懂、三会”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提高组织补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做到消防安全工作深入人心,做到人人懂消防,人人都是消防有心人。

(四)加大检查力度,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注意做好重要时节、重大工程、重点领域的检查工作,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根据不同季节特点,开展相应的检查工作。特别以民工宿舍、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等工作为抓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有效防范。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区域消防安全环境。

(五)开展安全演练,提升消防自救能力。计划开展专项应急演练,主要涉及消防安全和逃生疏散方面。针对建筑工地、大型公共停车场、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疏散演习。通过演练,一方面提升组织疏散人员能力和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响应机制,另一方面提高相关场所防范火灾和自救的能力。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加强事故查处力度。各单位要严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核心准则,加强事故查处力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对违法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严厉查处纠正各种非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各单位应对管理对象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频次全年不少于二次。并根据灾害预防的重要时节、重大工程、重点领域,结合安全生产月、百日无事故等活动,开展各类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根据不同季节,对民工宿舍用火、用电、用气,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开展专项整治。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条例规定的区域范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做好消防火灾的防范工作。

(三)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升灾害自救能力。各单位应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全年不少于一次,主要演练灾害发生时的逃生疏散组织工作。并针对建筑工地、大型公共停车场、人员密集场所等不同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疏散演练。通过各类消防安全演练,有效提升组织疏散能力和加强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公共安全火灾应对能力。

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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