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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普陀区上半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参建各方责任义务,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沪建质安(2019)40号文通知要求,区建管委制定《普陀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方案》按照年度计划,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现将我区2019年上半年度质量安全巡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普陀区建管委依据巡查工作方案委托区质量安全监督站落实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我区2019年上半年共巡查19个在建工程项目,涉及建设、总包、监理单位各19家,总建筑面积194.01万平方米。

巡查以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体系建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义务履行为重点,具体检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情况,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及

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各方履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情况,现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控制、材料检测等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抽查现场大型机械设施、项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等。

二、总体评价

根据巡查工作实际情况分析,我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总体受控,参建各方主体能较好履行职责,总包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总体能履行各自职责。但也存在个别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及配备的管理人员未到岗现象,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个别项目分包单位项目经理超出执业资格范围执业,进场材料存在未复试先使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未落实等情况。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主要问题

1、个别项目存在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到岗履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情况表未建立,部分项目参建单位管理人员实名制信息未进行网上登记。

2、总包单位未按要求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项目子账户,未按规定签订代发协议,未按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卡,未进行网上人工费台账和工资支付台账登记等。如石泉社区W060401单元A11A-01地块项目。

3、个别项目建设单位将基坑围护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岩土工程勘查资质的设计单位。如万里街道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新建工程。

4、个别工程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存在超执业资格范围执业。

(二)工程质量主要问题

1、个别项目幕墙四性试验未按要求送检,存在未复试先使用情况。如香溢花城三期北商业金融项目。

2、个别项目栈桥堆放钢筋局部过高,超过设计限载。如长风瑞仕璟庭项目。

3、个别项目现场未建立标准养护室,混凝土试块无制作记录,重要建材信息报送滞后、缺漏。如石泉社区W060401单元A11A-01地块项目。

4、个别项目现场灌浆料、碳纤维布等材料未建立台账,图纸中未明确柱加固中等代箍筋的具体做法。如桃浦智创城604地块英雄商办项目(保留建筑)。

(三)施工安全主要问题

1、个别项目1.5米以上洞口未设置安全平网,脚手架局部区域内隔离未设置,护栏未按规定设置,如桃浦智创城604地块英雄商办项目(保留建筑)。

2、玻璃幕墙未安装区域,施工单位未根据进度要求设置临边防护措施。如香溢花城三期北商业金融项目。

3、个别项目塔吊基础钢立柱制作资料未见,方案要求竖向和水平向剪刀撑为二级焊缝,未进行探伤检测。如长风瑞仕璟庭项目。

4、石泉社区A11A-01地块菜场项目外脚手架局部拉接点,内隔离,内扶手缺失。临边防护立杆间距大于2m,局部还存在缺口等。

四、问题处理

根据《普陀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方案》及相关要求,巡查组共签发巡查整改通知单16份,局部暂缓施工指令书2份,暂停施工指令书1份,行政处罚5起,处罚金额4.6万元。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及《巡查工作手册》要求对项目经理实施记分,2019年上半年共对7名项目经理实施记分,总计16分。

下半年,区建管委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深刻吸取5.16事故教训,落实全面排查装饰装修工程和其他未申领施工许可在建工程的紧急通知,扩大巡查范围,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督效能,督促相关单位提高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区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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