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对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5101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区司法局:

张蓉委员提出的深入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社区法治环境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人社局指导下,区人社局认真贯彻执行市人社局相关文件要求,以“一间调解室、一名专职调解员,一个代收点,一组工作制度,一本指导手册,一套档案卷宗”的“六个一”标准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体化建设。自2016年起,我区10个街镇先后成立了属地化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并在2020年9月全部顺利通过市人社局的实体化建设检查验收。目前,全区街镇调解中心共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33人,其中专职调解员10人,兼职调解员23人。

二、主要做法

1、统一部署规范组织机构

自2016年起,根据市人社局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十个街镇先后组建了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并以“普维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的名义开展工作。2019年7月,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正式挂牌成立。为进一步规范组织机构名称,同年10月,各调解工作室根据要求更名为“街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实现了调解组织名称的规范统一,为各街镇调解中心独立开展专业性调解工作夯实组织基础。

2、多元优化调整队伍结构

始终高度重视基层调解组织人员队伍建设,自2019年起,局主要领导带队,积极与10个街镇沟通协调,不断充实、优化调整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队伍。目前,我区每个街镇调解中心设有机构负责人1名,由原劳动保障监察协管队队长担任,其中8个街镇调解中心中配备了至少一名社工或事业单位编制的兼职调解员。所有调解工作人员均按要求统一着装整齐,佩戴胸徽。近年来,通过提高调解办案补助标准等方式,进一步提高非社工或事业编制的专兼职调解员待遇,提升基层调解工作人员积极性。

3、因地制宜配备办公设施

为落实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场地标准化相关要求,各街镇调解中心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场地,优化功能布局,除必需的办公区域,均配备一间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的调解室,能满足等候、接待、受理、调解等不同需求,其中,长征镇、桃浦镇调解中心均具备现场调处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硬件能力。各街镇调解中心在办公区域内均配备有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录音录像、文件柜、监控设备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施设备。同时,为了营造依法合规的调解工作氛围,各街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均实现“五规范、六上墙”。“五规范”即调解组织名称规范、调解工作程序规范、调解组织工作职责规范、调解员行为规范、调解员证书制作管理规范。“六上墙”即场所内悬挂调解组织统一标识,场所外悬挂调解组织名称标牌,在办公地点的显著位置公布调解工作程序、调解组织工作职责、调解员行为规范以及调解员名录。

4、积极协调确保经费落实

经区人社局沟通协调,本区10个街镇均在各自的年度财政预算中配套安排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办公经费。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兼职仲裁员、调解员办案补助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区人社局制定了《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办案补助发放管理办法》,作为全区专、兼职调解员的办案考核及补贴发放的依据;由各街镇调解中心按季度制作案件补贴发放明细,经街镇以及区人社局两级审核后,按照一人一卡、统一定向的要求发放到调解员本人。

5、健全制度夯实工作规范

区人社局先后制定了《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工作规则》《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调解员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完善调解员信息公开、调解员证书发放和回收管理等相关工作制度。各街镇调解中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日常工作考勤制度、调解员聘用和解聘制度,并针对调解员的调解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和遵纪守法情况定期进行考核。

三、工作成效

2021年全年,本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共计受理调解案件1623件,办结调解案件1576件,其中调解成功1240件,调解成功率为78.68%,未发生一起工作上弄虚作假和有责投诉情况。2021年5月,本区在桃浦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内设立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一派出庭;同年8月,先后在长征镇及长寿路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内设立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巡回庭,更好地促进调解仲裁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切实做到把方便让给群众。2021年11月,桃浦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获评第一批“上海市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称号。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提升调解组织工作效能

进一步加强与街镇的联系与沟通,以街镇调解中心为平台,努力探索多元化调解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效能。梳理总结首批金牌调解组织的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继续做好第二批上海市金牌调解组织的培育选树工作。

2、不断强化调裁衔接联动机制

根据《普陀区人社局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做好基层调解组织与仲裁部门的调裁衔接工作,及时归纳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畅通劳动关系板块各部门及单位的协作渠道,整合多方资源,完善联勤联动机制。

3、努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妥善处理涉及新业态、教培行业等领域争议案件,防止一般争议转化为重大风险。通过开展调解案件信息动态监测,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风险预警预测机制。通过街镇属地化管理的职能优势,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风险防控效果,切实维护我区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建议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4日

 

 

 

 

联系人:陈先哲                      联系电话:52564588-2052

单位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3号楼9楼      邮政编码:200333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