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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5200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索引号:
SY310107202300647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3-27 11:03:24
发文字号:
普民〔2023〕2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7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区房管局:
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提出的《关于优化业主委员会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针对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在提案中“加大对业委会的宣传力度”的建议。根据《普陀区推进居(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居务公开参考目录,其中不涉及业委会成员的照片、职务、分工等内容的公开要求,属于非必选项,具体到每个居民区的公开目录,由相关街镇、居委因地制宜制定。
针对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在提案中“政府相关机关可以通过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组织开展对业委会成员的培训或交流活动”。
目前我区累计培育物业、业委会矛盾调处相关的社会组织15家,各街镇通过与该类社会组织进行合作,搭建民主协商平台,对业委会成员开展各类培训与交流活动,从而进一步发挥社区居民自治功能,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针对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在提案中“积极推进专业人士(青年)骨干按照法定程序进入业委会,形成引领和服务的长效机制”。区委组织部及贵单位最新联合印发了《普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推动“双业红·三大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设置事务协理员,街镇根据实际安排居民区物业治理条线社工,协调开展小区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我局也将做好相关试点推进工作,并落实社区工作者的相关培训、指导工作。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2023年3月27日
联系人姓名:吴扬 联系电话:52564588-7938
联系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911室
邮政编码:20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