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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005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刘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普陀区民政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大力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增量”、“增能”、“增效”三大目标,全面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确保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一、本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现状

为积极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十三五””期间,我区不断完善养老设施建设,保障资金投入,推行激励政策,加强行业监管,深化医养结合工作,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大力宣传居家养老政策,切实改善民生,努力创造高品质生活。

1、完善养老设施建设。截至2019年底,全区共有养老床位8723张,养老机构66家,(其中长者照护之家17家);认知障碍照护床位163张;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38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20家;标准化老年活动室264个;养老顾问点50个;社区助餐点57个。

2、保障资金投入。一是严格落实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的通知》(沪民规﹝2019﹞2号)政策文件,至2019年底,全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的低保、低收入、低于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困难老人为2286人,全年出资1546.08万元,做到补贴精准,应保尽保。二是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本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有关个人负担费用补贴的通知》(沪民规﹝2018﹞)政策文件,依托普陀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信息管理平台,开发长护险自负费用补贴模块,发挥政府在保障困难老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的主要职能,至2019年底,全区补贴低保、低收入家庭老人评估费用101人次,服务费用162人次,共发放补贴资金6.5万余元。

3、推行激励政策。一是根据《关于对本市非营利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实施“以奖代补”扶持政策的通知》(沪民老工发﹝2018﹞3号)政策文件,对具有法人资质,实行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奖补。二是鼓励养老护理员参加市级、区级技能大赛,定期开展“寻找最美护理员”等活动,促进职业交流,对表现优异、服务技能突出的护理员给予奖励。

4、强化行业监管。一是择优录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资质健全、服务意愿的第三方机构依托上海市养老公共服务管理平台提交申请,加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准入、退出、监管。二是通过基层调研,确定适用我区养老服务项目定价和指导价范围,防止出现行业乱收费现象。三是严格采用手机GPS定位系统实现移动监管全覆盖,依托62229090热线平台对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老人开展跟踪回访,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发放规范。

5、深化医养结合工作。一是空间上延伸。近两年,结合社区发展规划,根据网格化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对于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的配置要求,区卫健委将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与网格化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综合考量,将社区卫生服务站嵌入片区综合管理,在19个网格化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设置了社区卫生服务站,对附近居家养老、托养机构、长者照护之家等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使周边社区居民获得医疗、康复、用餐、托养等零距离“一站式”服务,如:长征镇新城片区内象源丽都社区卫生服务站、曹杨街道梅岭北片区棠浦路社区卫生服务站、白玉一委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真如镇街道真光六社区卫生服务站均与紧邻的养老机构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将医养结合“毗邻模式”在全区进一步推广。

二是时间上延伸。有序深化安宁疗护国家级试点工作,做好医养结合“最后一公里服务”。积极宣传安宁疗护理念,大力培养专业人才,提升服务质量、强化人文关怀。目前,共设置安宁疗护床位148张,2019年1-12月累计服务临终患者881 人,同比增长47.8%,提供居家安宁疗护服务85人。三是内容上延伸。聚焦居家老人医疗、养老、护理等方面的突出需求,整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护理员长期护理服务,探索构建新型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在长征镇积极开展家庭

医生团队和护理站医养助理整合式为老服务试点,探索医养深度融合,打造医、养、护、居、送全程服务模式,努力实现老人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目标。在家庭医生“1+1+1" 签约服务中,优先覆盖老年人签约需求,对入住养老机构老人 签约全覆盖。在家庭医生信息管理平台建立老年人群“签约服 务包”,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评估,加强健康管理,提高服务的针对性。

6、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制定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积极发挥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作用,开展“普陀区护理人员技能培训项目”,分层分类开展理论培训和操作实训,鼓励护理员参与培训,积极深造,不断提升护理人员服务能力和服务规范。

7、大力宣传居家养老政策。依托公众微信号、网络平台、热性平台等多渠道宣传养老服务补贴政策、长护险自负费用补贴政策,使居民对服务内容、形式、收费等有充分了解,让老人乐于接受居家养老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结合《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居家养老供给服务质量,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推广智慧养老服务,确保居家养老服务应保尽保,让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1、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精准对接,不断完善“普惠、安全、便捷”的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体系,根据本市老年助餐服务水平总体工作目标,到2022年,进一步完善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助餐服务供给能力达到65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的5%。

2、提升居家养老供给服务质量。继续做好养老服务补贴与长期护理保险的平稳衔接,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补贴政策的知晓率。完善区级系统模块功能,落实困难老年人长护险“两项”补贴政策。继续在安全服务、过程监管、跟踪回访等方面做好做实,确保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加大服务员培训力度,要求服务机构定期开展服务能力及服务员素养培训,进一步提高持证比例,力争持证率达到95%以上,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及老年人服务满意度。

3、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重点建立健全区属国企利用存量资源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机制,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各类服务企业参与老年人基本生活服务,推动养老市场活力更加充分。

4、推广智慧养老服务。推进“时间银行”试点工作。联合高校资源,优化管理信息应用平台、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确保试点全流程可实施、可闭环,进一步探索可存储的服务内容和种类,服务的存储兑换规则,时间存储和使用流程。激励更多社区资源、社会资源共同参与,扩大养老服务的社会参与度。完善区养老服务公共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市区两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共享试点工作,推动养老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完善养老服务资讯交互、共享和利用,优化服务体验,提高公共服务和决策水平。

                              普陀区民政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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