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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第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3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于怡静、周琼、高莹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监管民办养老院收费标准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至2019年底,全区共有户籍人口89.16万人,60岁周岁以上老年人口35.49万人,占户籍人口数的39.81%。全区共有养老机构66家(其中长者照护之家19家),养老床位8723张。今年还将完成752张床位建设任务,至““十三五””末全区养老床位达9155张,完成养老床位占户籍老年人口2.5%的指标任务。

针对老年人所反映的公办低价养老床位一床难求,民办养老床位住不起的情况,近年来区民政局一是不断加大养老床位建设,增加床位的供给。二是推进保基本养老床位的设置,将所有公办养老机构、租赁政府国企资源开办的民办养老机构纳入保基本养老床位范畴。三是指导养老机构开展长护险试点,已有49家养老机构及长者照护之家申报成为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入住纳入长护险试点的机构的老人,经过统一需求评估,评估结果为2-3级的老人,每人每天可享受20元服务补贴;4级的老人,每人每天可享受25元服务补贴;5-6级的老人,每人每天可享受30元服务补贴。四是积极为非营利民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床位补贴、运营考核补贴、公共事业优惠费用以及税收优惠等,降低机构运营成本,通过补供方经济杠杆达到降低服务收费、需方收益的效果。

在养老机构收费监管方面,根据《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费管理办法》)要求,保基本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他非营利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由养老机构自行合理制定。一方面,我们联合区发改委加强养老机构收费价格指导,对保基本养老机构进行核价,对所有养老机构进行《收费管理办法》业务培训,指导养老机构建立物价员制度,设立相应的收费台账。另一方面,加大事中事后监管,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养老机构收费专项检查。2019年,采取检查调研相结合的监管新模式,抽查7家养老机构(保基本养老机构4家,其他非营利养老机构3家),着重了解入住老人关于机构收费环节和项目的“痛点”,分析成因,研究解决对策。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养老机构服务规范、收费公示醒目、价格政策执行正确,得到了社会的好评。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养老床位建设,整合全区存量资源,深挖适合改造养老设施的潜力,持续增加养老床位供给;进一步推进保基本养老床位的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鼓励民办养老机构设置保基本养老床位,充分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进一步加强监管,建立养老机构收费信息监测制度,加大价格检查频次、严格控制调价幅度和频次、保持服务收费水平相对稳定,开展针对老年人的消费维权培训,提高老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做好宣传,一方面营造尊老爱老赡养老人的良好社会风气,鼓励子女加大对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支援。

                              普陀区民政局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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