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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会后00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唐敏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困难群体和帮困送温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送温暖”的温度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帮困形式的多样性,不仅仅局限于打卡发放,可适当增加小额现金发放,实物慰问等多渠道、多形式的帮困方式;在上门看望时悄悄递上慰问金——透着浓浓的暖意。”的建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每年市级各部门、各区、街镇统一开展以“听民意、惠民生、暖民心”为主题的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工作。今年普陀区的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工作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会议部署了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节日帮困送温暖工作,会议要求区相关委办局、各街镇要根据上级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好各类资金发放和各项走访慰问活动,确保救助对象广覆盖、不遗漏、避重复,让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作为具体承担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职能部门,近年来,元旦春节节日期间,区民政局除了做好各类救助资金的发放外,还会组织区慈善基金分会开展“万户助困”春节帮困送温暖、“聚焦特困?爱在普陀”因病致贫特困家庭帮困送温暖;区老年基金分会为特殊困难老人发放春节大礼包和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区至爱帮困服务社会对因患大重病以及特殊困难等原因造成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给予综合帮扶、开展“帮困暖人心,互助见真情”主题活动、为部分困难群众发放节日大礼包等,丰富慰问形式,体现浓浓的年味。

普陀区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工作涉及的人数多,资金额较大,根据市级条线要求,为防止民政救助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等不可控现象,一般要求点对点发放到困难对象所持有的银行卡上。考虑到困难家庭实际,也有街道在慰问过程中,会以现金形式进行慰问。是否以现金形式发放,具体由街镇根据困难群众需要进行安排。普陀区民政局将在一如既往做好各项救助政策落实同时,不断按照群众的需求改进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从大处着手,小处着眼,把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等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二、关于“建立健全专项帮扶资金协同监管机制,加强资金监督,各部门可通过照片、视频、语音等多种方式记录,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有据可查。”的建议

为确保民政资金发放安全,适应现代大城市管理精细化、服务精准化的要求,2018年底市民政系统着手建设“上海市民政资金内控监管平台”,将民政业务管理系统与银行发放平台数据对接,实现区级统发、区级结算、多银行跨行线上代发、帐户信息实时稽核、发放情况自动比对跟踪等功能,建立起民政资金从业务审批到资金发放的全过程监管。根据市民政资金内控监管平台发放资金的要求,普陀区已将城镇低保、特困供养、重残无业、特殊救济、支内回沪等社会救助资金纳入平台审核发放。今后各类资金包括个人类补贴资金、机构类补贴资金等,也将全部纳入该监管平台统一发放。

同时,为保证民政救助资金安全,根据本市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社会救助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社会救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银行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救助对象与资金发放银行卡“人卡一致”。对有正当理由需要变更账户的,街镇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救助对象账户管理要求,保留对象本人申请账户变更的完整材料。

把元旦春节“送温暖”和加强民政资金的监管落实落细落好始终是区委、区政府和区民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您的意见建议,我们将高度关注困难群众精神关爱方面的需求,进一步丰富“送温暖”的形式内容,注意多多听取困难群众的需求反馈,既送去“温暖”,又开出“良方”,让困难群众得到慰藉同时,更多更深刻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爱。


                                 普陀区民政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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