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对区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145082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部分采纳或解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民族界别组:

您提出的“关于为少数民族老年群体提供特殊化养老服务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建议指出,随着我国老龄化趋势的日益加重,少数民族老人享受公共养老服务的呼声日益高涨,但我区养老资源的现状看,能够为有清真饮食需求的少数民族老人提供个性化服务的养老机构几乎是一个空白点,导致少数民族老人只能居家养老,也暴露出社会养老服务的短板。建议采取多种举措为少数民族老人提供个性化养老服务。

对于您讲到的几点建议,我们经过认真考虑,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关于排摸少数民族老人居住情况的建议。经区统战部结合人口普查,排摸了解少数民族主要居住在长寿路街道等6个街镇。我们将对上述街道开展调研,鼓励街道为少数民族老人提供特色服务。

(二)关于利用现有资源,对养老机构进行改造的建议。根据《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和民族风俗习惯”。目前我区有长寿路街道敬老院(原回民养老院),为少数民族老人设立专门分区,为其预留出专门的养老床位并单独做配送餐服务。我们将根据《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相关要求,在对养老机构开展运营考核时,将机构是否为少数民族老人提供民族风俗习惯饮食纳入考核项。我们也将鼓励其他街镇积极探索少数民族老人的个性化养老服务。

(三)关于承担个性化服务的养老机构招录少数民族护理人员的建议。鼓励相关养老机构招用少数民族护理人员,同时加强现有服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委托第三方开展养老机构护理员技能培训,使设施、服务管理、饮食等契合少数民族老人的风俗习惯和生活特点,为少数民族入住养老院提供便利。


                               普陀区民政局

                              2021年5月6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