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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08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区政法委:

杨翼等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陀区重大项目(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和上海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委在牵头制定的《普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明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以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资源利用、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并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许可、审查意见。区政府确定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建设项目,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项目(法人)单位结合建设方案研究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取属地街道(镇)的意见和建议”。

二、近几年,区委政法委(区维稳办)先后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普委政法委[2014]34号)、普委政法委[2018]31号)等相关文件,目前区政法委(区维稳办)正在拟定《普陀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细则》。根据上述有关要求,区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由区重大办、区发改委在项目推进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过程中,要求项目承办部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提案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包括组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库、进行稳定风险评估的后评估等,我委建议由贵委牵头研究,我委将积极配合有关工作。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28日

 

联系人姓名:周敏静                  联系电话:52564588*2367

联系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       邮政编码:2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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