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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人大十六届七次会议第03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区建管委:

蔡诚浩、周琼、高莹代表提出的《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为缓解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本市于2020年三月出台实施了《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 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提出,将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对2005年前建成的小区,且充电停车位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规模性、公共服务、规范管理要求的,支持开展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目标全市每年(2020年到2022年)建成10个示范小区。

2020年起,我委会同区房管局、各街道镇,结合我区美丽家园、旧小区综合改造、环境综合整治等既有工作,积极挖掘资源、协调推进,推动充电桩示范小区创建。我委会同区房管局梳理初步符合条件小区名单,经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现场踏勘进一步明确符合施工条件的小区名单后,组织相关街道镇、小区居委会、业委会、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召开多次协调会,了解小区建设意向,宣传相关政策,协调指导小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在多方共同努力下,真如镇街道绿洲公寓小区被列入2020年度上海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会同区房管局、各街道镇,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范围和深度,充分发挥既有创建经验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小区积极参与市充电桩示范小区创建。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18日

联系人姓名:王伟荣            联系电话:52564588-2323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1号楼B区313室                       邮政编码:2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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