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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04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2020年03月1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区民政局:

刘晨、邵敏和刘冰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多措并举,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财政投入

   按照“保基本,强民生”原则,财政坚持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我区人口老龄化趋势严重,为确保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已按照相关文件政策要求,做到应保尽保,维护老年人基本权益。

1、为了进一步应对老龄化发展趋势,满足本市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关于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的通知》(沪民规〔2019〕2号)等文件规定,按照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等级、经济困难程度,给予本市户籍老人养老服务补贴。

2、根据《关于本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有关个人负担费用补贴的通知》(沪民规〔2018〕2号),对具有本市户籍,并参加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和享受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给予需求评估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补贴和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费用个人自负部分补贴。

3、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通过对养老护理人员等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加大护理人员技能培训投入,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能力水平。

4、统筹医养结合相关投入,支持区卫生健康委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联体构建,整合各项医疗资源,统筹用于社区养老事业。

(二)加强监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绩效

2019年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2018年度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进行事后绩效评价。项目符合普陀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民政部门职能的要求,实际产出及效果等指标完成情况较好,完成了当年度市下达的服务人数指标。评价结果向人大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区民政局也进一步加强了对项目管理制度及绩效目标的完善。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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