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对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5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2020年03月1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眭定忠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两点建议》的提案我局已收悉。其建议一是加快科技驱动,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效能;二是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单位参与分类。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为全面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抓紧抓实垃圾分类工作,近年来,我局根据我区工作要求及实际,在垃圾厢房建设、绿色账户推进、提高垃圾循环利用等方面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切实保障我区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在分类垃圾厢房建设方面,2018年,我局就区绿化市容局分别在甘泉街道、宜川街道、万里街道试点建设35个配置湿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的四分类垃圾厢房给予资金支持,为后续垃圾分类厢房改建提供样板支撑。2019年,为配合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面推行,我局就区绿化市容局在各街镇建设61个示范垃圾厢房给予资金支持。同时,加大对各街道在垃圾厢房改建中的经费投入力度,确保我区硬件投放设施满足垃圾分类相关要求。

在绿色账户推进方面,我局2016年起将绿色账户推进管理纳入部门预算保障范围,自2019年起,由各街镇匹配绿色账户的相关经费,确保绿色账户在全区范围推广。

在提高垃圾循环利用率方面,为支持可回收物循环利用,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本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从2017年起,我局分年度安排财政资金,专项用于低值可再生资源回收清运处置的补贴,为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两网融合”给予经费保障。

对于眭定忠代表反映的“加快科技驱动,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效能及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单位参与分类”等情况,我局建议如下:

1、关于“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单位参与分类”的建议,鉴于《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已有明确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对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且拒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的企业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体系。目前上海的垃圾分类已迈入法治时代,垃圾分类是各企业的法定义务,不应再通过政策扶持、税收优惠、垃圾处置费减免等措施予以鼓励。

2、关于“设立支持循环经济垃圾处理、垃圾综合利用专项基金”等财政性扶持政策的建议,从市级的层面来看,市财政局已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要求,2020年已专项下达我区创建垃圾分类示范街镇补贴奖励资金。从区层面来看,我局已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本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实施意见》的要求,对低价值可回收物予以专项资金补贴,设立支持循环经济垃圾处理、垃圾综合利用的专项资金。同时,若市、区两级有最新财政性扶持的政策,我局也会第一时间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政策落地。

区财政局将积极配合你单位,协同做好该项工作。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普陀区财政局

2020311

 

 

 

 

联系人姓名:沈晓峰                               联系电话:52564588*3461

联系地址:大渡河路16681号楼C1402

邮政编码:200333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