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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2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团区委:

杨莉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引导青年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为广泛推动青年深度参与社区治理,助力党建引领下业委会建设,形成各方力量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根据《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业主委员会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委组〔2018〕发字62号),《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团青骨干参与业主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团委〔2019〕24号)有关要求,以及2020年上海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要点中关于持续推进“团青骨干参与业委会建设”的要求,我区拟制定《普陀区关于推进团青骨干参与业主委员会建设和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成立普陀区推进团青骨干参与业委会联席会议,由团区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区房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地区办等部门,共同研究、推进团青骨干参与业委会建设和社区治理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本区域的工作机制,完善针对本区域特点的推进路径和保障措施,并给予专项经费保障,有序推进工作。

我局也将积极配合各街道、镇推动团青骨干参与业委会建设及社区治理,发挥业委会团青骨干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参与业委会建设和社区治理团青骨干的支持保障。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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