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丁旭璐代表:

您提出的“完善长护险评估服务”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对我区完善长护险评估管理,进一步加强长护险评估的规范性、真实性,具有借鉴作用。今年,区医保局制定了《2022年普陀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管理操作流程》,对长护险评估工作的管理措施做了进一步完善。您对长护险评估服务的意见建议,如与大数据中心联动、“人防+技防”等措施,在方案中已有所体现。

一、建立居家参保人员个人诚信承诺制

居家参保人员提出长护险居家护理服务时,需填写《普陀区长护险申请个人承诺书》,对自身健康状况真实情况作出承诺,并承担瞒报、谎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二、加强现场评估管理

现场评估员由A、B两类评估员组成,A类评估员由具有评估员资质的相关人员担任,B类评估员由各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担任。现场评估严格按照《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及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现场评估中,同步全程采集评估影像资料,并上传长护险经办系统。

三、严格执行评估结果公示制

评估结果出来后,将由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为期15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开展评估工作稽核

区医保局组织对评估工作开展稽核。稽核分为投诉举报稽核、抽查稽核、大数据比对稽核、临检发现问题稽核。通过发布医保基金监管举报电话,对长护险服务进行上门实时临检,对参保人的生存状态信息、住院信息、公共服务设施使用记录数据、健康档案数据进行比对等方式,开展精确有效的稽核。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长护险评估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期待您们今后继续关心、支持、监督并指导我们的工作。

                                  普陀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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