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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08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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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14408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区工商联:

民盟界别组提出的《推进各级商会法人改革,提升平台服务企业能级,扩大安商、留商、稳商、引商作用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2018年底,为进一步提高招大引强力度,拓展市场化招商渠道,深化招商机构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区投促办牵头试行签约机构合作招商模式,通过与机构达成协议,建立合作招商和激励机制,借力机构资源平台,扩大招商引资渠道。通过试行,中介机构招商发挥出一定的作用,梳理了一批企业资源,存在一定的招商潜力,能够促进区域招商的效能。在此基础上,20198月,经区投资促进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正式通过《普陀区鼓励机构招商激励实施办法(2019版)》并开始实施。

本实施办法的激励对象指具有一定实力和良好信誉的、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具备一定规模、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号召力的各类会计、税务、律所等经济领域的专业机构,以及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区投促办与意向机构面谈、评估后,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普陀区机构招商协议》成为签约机构。签约机构介绍和引进符合普陀区产业发展导向的内、外资企业、具有影响力的国内、外总部型、税收型企业前来投资落户。区投促办统筹全区资源,根据项目情况匹配全区五大地区投促中心(长寿、长风、真如、长征、桃浦),促成项目对接落户。

项目落地并达到激励条件后,可于次年3月底前申请相应奖励政策,区投促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进行受理和评估。由区财政局对申报机构予以拨付。(该项激励经费纳入《普陀区服务经济工作指南(企业)》对引进企业的产业扶持政策的扶持比例范围内。)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联系人姓名:万丽丽                  联系电话:52820858

联系地址:同普路602              邮政编码: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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