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中小幼、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020年11月02日 来源: 上海普陀

1. 《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普陀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 (以下简称两个《实施细则》)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是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为维护学校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学生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非常关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上半年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0〕4号,就进一步加强本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出系统要求。

普陀区出台两个《实施细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为了落实上海市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要求。二是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坚持资助育人导向,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

 

2.《实施细则》中的资助资金,是何概念?

答:《实施细则》中所称学生资助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用于落实本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等资助政策的资金。

 

3. 《实施细则》中的资助资金如何管理

答:本区学生资助资金由区教育局、区学校会计结算中心、各资助学校按职责共同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负责完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学生学籍和资助信息管理,并组织基础数据上报。区学校会计结算中心对上报信息进行基础审核并对资金使用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区教育局负责学生资助资金的分配和预算下达,编制学生资助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草案。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校是学生资助资金使用的责任主体,应当切实履行法人责任,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具体组织预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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