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费补贴

2023-10-17 来源: 上海普陀

办理须知(受理条件):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除外)吸纳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补贴。

办理地点:

1.宁夏路627号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10号窗口(首次线下申请);

2.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消息中心”确认意愿并完善单位信息(历次申请)。

办理时间:在为就业困难人员办理退工手续前,单位提交线下申请或线上“意愿确认”。

申请材料:线下申请需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意愿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房产证明或租房证明复印件、就困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银行工资流水。

咨询方式:625474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