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团队孵化场地费补贴

2023-10-17 来源: 上海普陀

办理须知(受理条件)

进入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孵化,且在孵化期内成功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创业团队,可申请孵化期间场地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补贴以创业团队入孵至创业组织注册登记之间实际承担的工位费为限,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

办理地点:

创业组织注册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申请材料:

创业团队孵化场地费补贴申请表(须经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确认);创业团队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孵化场地租赁协议及工位租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咨询方式:021)62547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