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条件和相关补贴政策

2023-10-17 来源: 上海普陀

青年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见习基地)申报条件

办理须知(受理条件):凡符合本区经济发展方向的,属于本区重点发展行业或领域的单位(个体工商户除外),均可向区见习管理部门申报,申请成为试运作见习基地。提出申请的单位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单位经营地(办公场所)在普陀区;

2.单位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单位注册5年以上,且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100名以上;

3.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用工合法合规、劳动环境较好、社会责任感强、有专人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

4.所提供的见习岗位具有一定知识和技术含量、无高危风险,有与见习岗位、见习对象相匹配的带教计划和带教人员;

5.见习基地的负责人必须为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

办理地点:单位自行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办理。

办理时间:资质审核通过后,网上可随时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营业执照或相关注册登记证书、近期的单位职工社保缴费证明、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见习基地申请书、见习学员带教计划。

咨询方式:62547410-6

 

见习学员生活费、见习带教费

办理须知(受理条件):经本区认定的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按规定组织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按市有关文件规定每月给予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给予见习基地带教费补贴。

办理地点:单位自行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办理。

办理时间:每月月初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见习生考勤情况表》、《见习学员情况表》

咨询方式:62547410-6

 

见习一次性带教费

办理须知(受理条件):对于直接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的就业见习基地及外派单位,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的见习学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用工登记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可按实际留用人数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带教费补贴。

办理地点:单位自行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办理。

办理时间:符合受理条件后可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咨询方式:62547410-6

 

实践补贴

办理须知(受理条件):经本区认定的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按规定组织青年参加见习,在享受市级见习生活费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见习期内学员实践补贴。

办理方式:免申即享政策,无需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

咨询方式:62547410-6

 

录用补贴

办理须知(受理条件):本区户籍的见习学员,在本区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结束后6个月内实现市场化就业,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就业登记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给予见习学员一次性录用补贴。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见习学员应在符合领取补贴条件后的6个月内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见习学员《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原件及复印件、《普陀区就业见习录用补贴申请表》。

咨询方式:625474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