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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关于申请调整2019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目录中1户居民光伏并网规模容量的请示

市发展改革委:

2019年4月,根据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北供电公司转报情况,我委印发了《普陀区关于上报2018年6月—12月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请示》(普发改节能〔2019〕4号),将上海市普陀区祁顺路1388弄105号居民光伏项目列为申请扶持项目清单,并上报市发展改革委。

2019年9月,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目录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19〕118号)中,将上海市普陀区祁顺路1388弄105号居民光伏项目列入奖励项目表,

现根据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北供电公司的情况说明,在转报我委时,因工作人员疏忽,误将上海市普陀区祁顺路1388弄105号居民光伏项目并网容量上报为9KW,并网容量实际应为12.3KW。

根据上述情况,特申请将上海市普陀区祁顺路1388弄105号居民光伏项目并网容量调整为12.3KW,按此容量计发补贴。请市发展改革委予以审核。

特此请示。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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