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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上海医药物流中心绥德路二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上药控股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我委提交的《关于上海医药物流中心绥德路二期项目节能审查的申请》以及《上海医药保障基地绥德路二期项目节能报告》等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经评审复核,该项目年用电量为2033.18万千瓦时,年用水量为6.31万立方米(耗能工质不计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项目年综合能耗(不含耗能工质)折合为2499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当量值取1.229吨标准煤/万千瓦时),或5856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等价值取2.88吨标准煤/万千瓦时)。

三、根据第三方节能评审机构出具的节能评审意见,你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变压器选型应根据《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20052-2013)的要求,确保变压器的空载损耗值和负载损耗值不应低于节能评价值2级的规定。

2、空调系统通风机应参照《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761-2009)选型,选择通风机运行能效达到2级以上产品。

3、照明光源应采用 LED 灯具,并在后续施工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确保项目 LED 照明灯具能效等级满足《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2013)中全配光2级能效要求。

4、项目建议设置建筑能耗监测系统, 应以空调用电、动力用电、照明插座用电单独设表计量,进行能耗监测。

5、多联机空调系统建议参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 08-107-2015》,达到二级以上的能效等级要求。

6、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议机组选型考虑依据《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2015)的2级能效等级(COP=5.6)的标准选取。

7、项目循环冷却水为空调冷冻机服务,配置3台550吨/小时横流式开式冷却塔。建议根据《冷却塔能效限定值、能源效率等级及节能评价值》(DB31/414-2008)要求,在标准的测试工况条件下,冷却塔应满足标准塔能效要求,能效评价应不低于能效等级2级,即冷却能力≥95%(中小型塔),标准塔风机耗电比≤0.03千瓦/(立方米/小时)。

8、在项目设计阶段,建议进一步优化方案,严格执行建筑设计标准,合理规划总平面图,严格落实节能措施,严格落实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要求,积极应用太阳能等新能源,选用节能型新技术、新材料,确保达到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四、如本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导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加1000吨标准煤以上且增加比例超过10%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五、项目在投入生产、使用前,你单位应报请我委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节能审查验收未获通过,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责令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

六、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如项目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节能审查意见延期,延期不能超过3次,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1年。

七、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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