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这些你都知道吗?

2020-03-16 来源: 上海普陀

概述

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合同订立

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合同终止

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缴纳社会保险费

自2013年5月1日起,本市户籍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纳入灵活就业参保范围,由本人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保险。招用非全日制人员的用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特别提醒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