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那些事儿,你都清楚吗?(续)

2019-04-29 来源: 上海人社局

Q:劳动合同中约定基本工资2400元,生产奖1500元,2400元低于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是不是违规了?

A:最低工资并非最低基本工资而是最低月工资收入,且最低工资需剔除的项目中不包括生产奖。基本工资与生产奖的总和再扣除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等项目后,工资标准并未低于目前的2480元,不属于违规。

Q:单位要跟我解除劳动关系,我申请了仲裁,结果单位败诉,那仲裁期间的工资怎么办?

A:用人单位因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引起争议,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撤消单位原决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在仲裁、诉讼期间的工资。标准为:用人单位作出决定之月时该劳动者所在岗位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乘以停发月份。若双方都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Q:如果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形,个人想申请仲裁的,最晚什么时候提出?

A: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人事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了,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