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普陀区城管执法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政府:

根据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市城管执法局和区委依法治区办的高效指导下,普陀区城管执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努力提升城市管理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积极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主要做法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1、重视领导学习,提高“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局党组和班子成员高度重视,利用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工作例会、宣讲会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截至10月31日,共组织中心组学法6次,党代会、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等会议精神学习4次。

2、狠抓队员培训,培养“重点骨干”的法治能力。坚持把提升队伍素质放在首要位置,通过狠抓队员教育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和综合执法能力。截至10月31日,积极开展分级分类各项培训26次,合计天数99天,累计参训7469余人次。主要包括:全员培训、新进队员初任培训、新行政处罚法培训、第二批行政执法事项培训、法制员培训等。

3、善做普法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的守法自觉。聚焦“人民城管”行业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城管执法动态371篇,其中优质信息分别被“学习强国”、“澎湃新闻”等各级媒体平台登载287篇次。厚植“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把握“7.15”城管公众开放日、“12.4”宪法宣传周等关键节点,指导基层中队开展主题宣传,引领群众踊跃成为学法守法“当事人”、法治社区“责任人”。“7·15”城管公众开放日经区法宣办专业评审、网络投票,荣获普陀区“十大优秀重点普法项目”。“上海普陀城管”微信视频号发布《共享单车 四色管理》《普陀城管 靠谱守护》等7段原创法宣短视频,为市民奉上“法治速食大餐”。

(二)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规范水平不断提升

1、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一是梳理权责清单和街镇第二批执法事项目录,配合区委编办和区府办,做好权责清单的梳理及公示;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区司法局对街镇第二批执法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建议。二是按期更新公示信息。行政处罚公示1914起,按期公示率100%。受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起,按期答复率100%。三是指导街镇、中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包括执法依据、执法人员、执法流程、亮证执法等。

2、积极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一是工作规范再学习,组织系统再次认真学习《上海市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和《上海市城管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范》,明晰工作要求,提高队员对落实全过程记录的认识和自觉。二是装备保障再升级,建立统一执法指挥系统,通过24台街面监控、11台工地(带噪音采集器)监控、13个4G车载云台、63个4G行车记录仪进行统一指挥协调;配备4G执法记录仪160台,普通执法记录仪366台,无人机13台,手持执法终端529台,执法数据管理终端20台,为全过程记录提供有力保障。三是系统建设再优化,优化“普陀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后台管理系统”,着力解决技术障碍,力争让队员形成每日上传、整理、匹配案件的良好工作习惯。四是监督管理再强化,开展全系统执法视音频记录专项检查,每季度开展案卷抽查,发布检查通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逐步形成规范常态。

3、协助街镇理顺重大法核。一是协助理顺工作流程。街镇重大法核从原来中队自审、区局法制科内审、区局领导审核,变为中队(公职律师)自审、司法所内审、街镇领导审核,我局协助街镇熟悉文书使用规范、确定听证及领导集体讨论组织规则,确保重大法核工作流程符合规定。二是协助提升工作质效。因对城管法规、执法标准等不熟悉,街镇重大法核审核人员短期难以完全承担审核责任,我局协助街镇完善“驻队律师”制度,通过聘请优秀法律顾问,帮助街镇提升重大法核工作质效。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1、智慧监管再升级。2022年,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上海市城管执法对象监管系统再升级。与市大数据中心对接,在原系统增加“场所码”模块,实现防疫、双随机一公开和监管对象底数排摸工作的“三合一”,既精简了人力投入,也实现了监管对象信息输入由“手动式”变为“自动式”。目前,全区扫码60992条,发现未张贴场所码18条。2022年,已核对数据10098条,排摸存在5306条,不存在4792条,新增监管对象2001条,现存有效6455条。为进一步完善分级分类执法管控机制,提升城市环境治理常态长效工作水平,优化街面分级分类管控规则,调整检查频次,对高风险商户,每两天检查一次,调整为每周检查两次(周内两次规定检查任务的间隔时间应大于等于三天);对中风险商户,每周检查一次,调整为每两周检查一次。每两周,执法对象监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沿街商户进行风险等级的升级和降级调整。

2、轻微免罚再扩展。配合市局修订《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包含27项免罚事项,不限于《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规定的占道洗车等十二项轻微违法行为。2022年,办理免罚案件9起,不予处罚案件82起。

3、行政强制更审慎。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没有按时缴纳罚款的市场主体,采取主动沟通协商的工作方法,可以按照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批准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劝导为先,通过提醒告诫、批评教育、指导约谈、责令改正等执法与服务措施,引导督促市场主体增强法律意识、纠正违法行为,慎用可能会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行政强制措施。2022年涉企普通程序案件338件,暂扣5件,暂扣比例1.48%,比去年下降0.27%。

4、信用建设更包容。配合市局修订《上海市城管执法案件信息归集管理规定》,将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纳入城管执法信用监管的罚款数额从3000元提升为5000元。严格控制严重失信信息范围,进一步扩大失信信息修复范围,缩短失信信息修复时间,实现“能修尽修”“应修必修”。为企业上市、招投标等开具无违法记录证明7份。 

(四)自觉接受内外监督,权力运行科学有效

1、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的党内监督。坚决拥护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自觉配合纪委监委等监察机关开展信访举报件核查、旁听党组会、走访交流、座谈访谈、党风廉政教育指导监督等工作。2022年,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组参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2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会议1次。

2、自觉接受人民法院、检察院的司法监督。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2022年8项生效判决均已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支持配合、及时回应检察院开展检察监督工作,为检察监督提供便利,积极沟通,坦诚情况,按期办复检察院检察建议书1份,按期办复率达100%。

3、自觉接受行政监督。自觉接受上级财经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等,积极配合开展案卷评查抽查、案例评审等,对问题积极整改。2022年,我局未产生行政复议案件。

4、自觉接受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城管社区工作室”取得新进展,市级优秀城管社区工作室由4个升级为6个,其中一个位于商务园区内。开展“我为普陀家门口商铺守法经营献一计”人民建议专项征集,依托“上海普陀城管”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平台,结合“7.15城管公众开放日”,分别于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宣传。“随车执法”市民监督员再添新成员,曹杨二中附属中学学生成为少年监督员,随车参与城管执法,深化社会监督。

三、存在不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形式不够丰富、措施不够多样、成效有待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仍存在方式单一、与党史学习教育等结合不够紧密、经验总结不够深入、学习宣传氛围不够浓厚等问题。

(二)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力度仍需加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待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年终“述法”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述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法治政府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工作统筹谋划需要进一步加强,针对性和前瞻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探索创新。个别中队对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推进落实工作存在不均衡现象。

四、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完善全面依法治区体制机制建设,服务保障区域中心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努力提高法治普陀建设水平。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发动全区城管系统进行再部署再深入,丰富学习宣传方式,加强与党史学习教育等的结合,开展“典型教育”,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全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普陀城管系统化落地生根。严格落实我局“十四五”规划部署,切实推进重点工作,完成法治普陀城管建设中长期目标和主要任务。

(二)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普陀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认识,通过划分具体工作任务将“四个亲自”落到实处。丰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内容,提高述法质量,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坚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认真开展行政诉讼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积极培育公职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其参谋助手作用。加强执法监督,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11月10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