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审计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普陀区审计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我局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审计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我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及《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我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为普陀建设“创新发展活力区、美好生活品质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围绕普陀““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以提升审计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审计能力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以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为““十四五””普陀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审计机关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审计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审计能力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被审计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进一步深化,自觉遵守审计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

 (三)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审计机关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把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推动共同富裕作为审计普法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三是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为审计机关立足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地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奠定法治基础。

四是坚持与审计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推动普法与依法审计有机融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审计监督、质量控制、审计整改等各项工作中,引导全体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不断提升法治素养。

二、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融入审计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宣传学习,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进一步深刻认识审计监督的宪法地位,以及宪法赋予审计机关的神圣职责。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三)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审计人员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引导审计人员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审计工作必须遵循的规范。

(五)深入学习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围绕审计法律、法规,持续做好修订后的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上海市审计条例》的宣传教育。

(六)深入学习宣传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重点宣传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行政法、经济法、刑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审计项目,继续加强对财政、企业、资源环境、民生、经济责任等各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提升审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审计工作的能力。

三、持续提升审计人员法治素养

(一)进一步增强审计机关整体法治意识。积极引导审计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行使重大行政决策;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聚焦主责主业,始终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继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提升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质量,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三)着力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促进审计干部更好地适应履行新时代赋予审计工作新职责新使命。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岗位的学法用法对象,坚持将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健全日常学法机制,使审计人员准确掌握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增强审计法治意识,自觉把法律法规作为开展审计工作的行为准则,切实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

四、不断加强审计法治化建设

(一)完善审计相关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完善与区级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横向互动的协调联动机制,健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机制,为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做好新时代审计工作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认真贯彻修订后的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及时推动修改完善部门规范性文件。

(二)健全审计管理体系。优化审计流程管理,规范方案制定、处理处罚、文书范式,统筹数据分析、调查了解、现场实施、报告撰写、成果提炼、整改落实等全流程工作。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落实分级质量控制责任,切实防范审计风险。发挥优秀审计项目对审计质量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编写审计实务操作指引,加强对审计工作的实务指引。

(三)推动审计法治建设。在办理法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回复工作中,结合审计中发现的法制不健全、不完善问题,加强对重要法律法规草案的研究论证,提出具有科学性、针对性的高质量意见和建议,维护法制统一。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审计有机融合

(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时代的新特点、新使命、新部署、新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恪守审计权力边界,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好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国有企业审计、资源环境审计、民生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督促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以查清的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为准绳,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公正客观作出评价和结论,确保审计结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二)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坚持廉洁审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和规则,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和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力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深化行政权责清单制度,推动依法全面正确有效履职。

(三)加大对被审计单位的普法力度。积极探索普法与审计实践相结合的实现途径,增进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制定发布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整改检查、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等工作机会,与被审计单位加强沟通,向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尤其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宣传讲解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力争取得理解、支持和配合,为审计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六、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把普法融入调研、执法过程。在修订完善审计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开展形式灵活多样的调研,扩大参与范围,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回应各方关切,在相互沟通中加强普法工作。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及受理、办理信访案件过程中实行实时普法,加强释法析理,引导教育相关人员依法维权、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进一步健全以案释法制度,针对典型案例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 

(二)创新宣传方式开展精准普法。要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针对审计人员业务需求,创新普法内容和方法手段,提高普法质量,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普法难点堵点的应对之策,使审计人员真正养成法治习惯。要坚持效果导向,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广大审计人员喜闻乐见。创新载体阵地,坚持传统传播方式与智能化创新手段并行,充分运用办公场所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手机屏等,更好地运用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推送审计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开展法律知识普法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利用报刊和网络媒体开展审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扩大审计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普法宣传效果。

(三)壮大审计机关普法力量。要畅通和规范广大审计人员、律师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加大审计人员参与各类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审计业务骨干的带动作用。通过审计巡回一线、法治讲堂等活动,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解读评论力度,激发审计人员学法守法的积极性,推动普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系统观念和法治思维,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我局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与上级审计机关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及时汇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完善审计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主体普法责任。

(三)强化基础保障工作。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普法工作水平,要强化法治专项培训与交流,充分发挥律师、优秀年轻干部等专业优势,为提升普法能力提供有力支撑。加大对开展普法工作的支持力度,落实经费保障,保证工作需要。

 

 

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

                             2022121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