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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普府办〔2012〕2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普陀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普陀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00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区坚持“四个有利于”和“三重三评”的原则,滚动实施了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先后完成了桃浦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长风生态商务区规划转型、“上海市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苏州河及中小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噪声达标区”的创建和复验等一系列工作。上述成果为本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全市“低碳世博”和“绿色世博”的成功举办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随着世博后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对空气质量的改善抱有更高的期望,本区环境保护工作面临新的压力:一是全区地表水水质改善总体不稳定,水体富营养化时有发生,劣五类水质的河道未完全消除,部分河段水体黑臭。二是雨污混接现象仍然存在,截污纳管率亟需提高,水系沟通有待加强。三是灰霾、酸雨等复合型、区域型环境污染问题逐渐凸显,餐饮业油烟气、汽车尾气等面源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四是对相关污染行业企业及地区开展土壤监测和研究的能力不足。五是工业企业分布相对分散,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有待优化。六是危险化学品、辐射安全等环境风险备受关注,环境应急处置和监测能力有待加强。
  当前,普陀不仅处在努力建设上海西部新兴商贸科技区的重要时期,也处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的攻坚阶段。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不仅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结果。为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实现以环境保护优化区域发展,根据《上海市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普陀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即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第一部分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新求突破,提升促发展”,坚持生态文明引领和以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理念,把环境保护作为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着力点,按照“四个有利于”(有利于城市布局优化、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城市管理水平提高、有利于市民生活质量改善)和“四个转变”(发展战略从末端治理为主向源头预防、优化发展转变,控制方法从单项、常规控制向全面、协同控制转变,工作重点从重基础设施建设向管建并举、长效管理转变,区域重点从中心城区为主向城乡一体转变)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和环境管理水平,着力构建完善的环境综合决策、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执法监管三大体系,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为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三重三评”,科学实施,客观评价。“三重三评”即在全面推进中重治本、综合治理中重机制、资金投入上重实效;环境保护的成效让市民评判、社会评价、科学数据评定。
  (二)坚持“四个更加注重”,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四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更加注重解决市民关心的环境问题,更加注重科技进步和结构优化,更加注重长效机制和创新管理。
  (三)坚持“四个协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四个协同”即坚持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提高污染防治成效;坚持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坚持区域多方协作,实现污染联防联控;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环保工作合力。
  (四)坚持结合区情,优化结构,凸显特色。与““十二五””期间区内重点区域建设相结合,突出产业结构调整,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把握普陀区中心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并存的现状,更加突出消除城乡环境差异。
  三、总体目标
  基本完成污染减排等““十二五””规划明确的目标和任务,以污染物源头治理与总量控制为抓手,以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着力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为支撑,不断推进环境保护制度建设与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倡导节能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确保环境综合决策体系、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和环境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成,为全面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奠定扎实基础。
  (一)区域环境质量目标
  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城区生活品质。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0%以上(按API指数评价,若评价方式改变,则作相应调整,下同);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中小河道消除黑臭,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稳步上升;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2类功能区标准(根据《上海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2011年修订)》,此处所指区域为本辖区内除桃浦工业区、西北物流园区、未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以及附属站、场、码头、服务区等以外的区域,下同)。
  (二)总量控制目标
  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工业源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的年排放量较“十一五”末均下降10%(对应工业源COD和氨氮的年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26.5吨、38.3吨以内),工业源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年排放量分别控制在680吨、184.9吨以内。
  (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保障城区环境安全。基本完成区域内直排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完善生活垃圾“大分流、小分类”的收集、运输、处置模式,实现生活垃圾每年减量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到90%,医疗废物收集和集中处置率保持在100%。
  (四)环境管理目标
  探索环境综合决策体系建设,完善环境监管体系,基本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和环境统计能力力争达到全市先进水平,环保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第二部分  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水环境保护
  (一)实施原则
  按照“治污为本、截污为先、泥水同步、管建并举”的原则,实施“截污纳管攻坚战”,重点推进污水收集系统和三级管网建设,推进城市面源污染治理和雨污混接改造,加强污泥有效处理处置,切实提高管网覆盖率和城镇污水处理率;着力缓解氮磷污染重、富营养化风险高的问题;进一步加大黑臭河道整治力度,加强水系沟通,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二)行动目标
  继续加大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健全和完善排水系统,提高区域内污水收集与排水能力。基本完成区域内直排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巩固并提高河道整治成效,河道水环境质量和面貌持续改善。完成““十二五””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工业源COD年排放量控制在226.5吨、工业源氨氮年排放量控制在38.3吨以内。强化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区卫生系统具备二级生化处置能力的单位提高到90%以上,桃浦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
  1.实施截污纳管攻坚战
  (1)完成山丹路、常和路、南大路、真光路、南石二路污水管的铺设。
  (2)对真如西村一街坊、杨柳青新村等4个小区进行雨污混接改造。
  (3)完成横塘河沿岸绿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沧运物流公司2家单位的废水排放整治工作。
  2.深化河道综合整治,完成界河(桃浦河)整治工程,对新槎浦、中槎浦等8条河道进行疏浚,提高河道输水及调蓄能力,改善水质。
  3.加强纳管企业废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管理工作,对全区34家有废水治理设施的企业每季度开展一次废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突击抽查,确保设施稳定运行率95%以上。对4家工业废水中含有一类污染物排放的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工作,确保排放达标率100%。
  4.完成长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与真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使区卫生系统拥有废水二级生化处置能力的单位提高到90%以上。
  5.加强对桃浦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二、大气环境保护
  (一)实施原则
  以污染减排为主线,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中小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等减排项目,完成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总量控制目标;以完善长效机制为重点,继续抓好扬尘污染防治;以旧车淘汰、新车提标为重点,深化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继续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控制、加油站油气回收与餐饮业油烟治理,开展细颗粒物(PM2.5)监测,切实解决群众密切关心的环境问题。
  (二)行动目标
  进一步完善扬尘污染控制长效管理机制;区域平均降尘量控制在7.8吨/平方公里?月以内;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0%以上;完成““十二五””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工业源SO2年排放量控制在680吨、工业源NOx年排放量控制在184.9吨以内。辖区内20吨以上工业锅炉达标排放。餐饮业油烟气、加油站油气与机动车尾气等大气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VOCs排放量得到有效削减。
  (三)主要任务
  1.开展区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确保辖区内裸土覆盖率100%;推进实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95%以上;力争全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堆场和拆房工地除尘设备安装率、除尘率达80%;加强城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道路冲洗率达到75%以上。
  2.配合市环保局做好PM2.5的数据监测、统计、上报工作,根据市环保局的要求,适时公布本区PM2.5监测现状。
  3.完成上海汽车有色铸造总厂2台4t/h、高斯图文印刷系统(中国)有限公司1台2t/h燃煤锅炉与桃浦污水处理厂1台燃煤污泥焚烧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4.加强全区6台20t/h以上锅炉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的监管力度,脱硫设施的脱硫效率达到70%以上,高效除尘设施正常运转。
  5.深化餐饮业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餐饮单位自查与环保部门督察的“两巡”管理制度,加强对餐饮业的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18家500座以上大中型餐饮单位油烟净化率达到100%。
  6.加强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的监管工作,确保全区28家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的正常运行,新建加油站必须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7.开展包括单位及居民用机动车、长途班车、卖场班车、公交车的路检执法工作,每年对3000辆机动车进行尾气排放监测。
  8.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配合做好黄标车限行工作。
  9.对VOCs重点排放行业、单位开展基础调研,根据市环保局的减排工作进度,开展VOCs减排工作。推进干洗行业VOCs污染治理,控制面源VOCs污染。
  三、噪声、辐射与土壤污染防治
  (一)实施原则
  加强区域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与噪声污染源的日常监管和治理,注重缓解居民投诉集中、扰民现象严重的噪声污染矛盾。以规范夜间施工噪声管理为重点,进一步理顺噪声污染防治机制。以禁鸣宣传工作为抓手,继续加强交通噪声的管理和执法力度。以强化能力建设和风险防范为重点,完善全区核与辐射监管体制。以加强土壤监测能力为支撑,逐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的环境监管制度。
  (二)行动目标
  进一步完善噪声污染防治体系。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2类功能区标准。机动车、非机动车鸣号率控制在3%以下。每年创建1个上海市“安静居住小区”。
  加强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对全区所有的Ⅳ类、Ⅴ类放射源以及Ⅲ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开展监督管理。完成全区所有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对现有涉及化工、医药等重污染行业的生产性企业土壤污染状况开展监测,逐步掌握桃浦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内的土壤污染现状。
  (三)主要任务
  1.扩大安静居住小区的创建范围。每年创建1个上海市“安静居住小区”。巩固安静居住小区的创建成果,对已创建成功的“安静居住小区”,按照每3年复验1次的频率,开展复验工作。
  2.加强对建设工地噪声点源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申报审批制度。引导建设单位视工地周边噪声敏感点的分布情况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减少夜间施工天数和持续时间。
  3.开展交通干线噪声控制工作,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的管理;开展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禁鸣执法和宣传工作,严格控制车辆鸣号,机动车、非机动车鸣号率3%以下。
  4.对全区54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监督管理,加强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查发放工作,完成所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到期单位的许可证延续工作。
  5.对中西三维、和黄药业、振华造漆厂等涉及化工、医药等重污染行业的生产性企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监测。
  四、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
  (一)实施原则
  根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严格按照市专业机构对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的技术要求,推进本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按照“完善体系、优化布局、提升能力、强化监管”的原则,提高固体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和水平。
  (二)行动目标
  以实现“全过程分类”为目标,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系统,基本形成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框架体系。继续保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完善生活垃圾“大分流、小分类”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能力建设,提高生活垃圾压缩站等设施设备的使用效能。推进本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和资源化、无害化处置设施项目的建设。推进社区生活垃圾新分类工作,增加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做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做好资源化利用的前期工作。
  进一步完善危废产生单位内部的危废收集、贮存等相关制度和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委托运输及处置的合法化和规范化的监督,完善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系统。开展对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规范化管理,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到90%以上。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集中收集处置制度,医疗废物收集和集中处置率保持在100%。
  (三)主要任务
  1.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分流,投放和收集分类,并实现生活垃圾每年减量5%的目标。
  2.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能力建设,新建6座垃圾压缩站,更新环保型压缩站50座。建造1座日处理60吨以上级的垃圾生化处置综合利用场,优化垃圾处置设施的结构和布局,完善生活垃圾的转运和处置系统。
  3.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2012年在长寿路街道、甘泉路街道的50个居民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在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公园等场所实施单位垃圾分类。2013年至2014年,按照市绿化市容局的统一部署,逐步推进。
  4.对全区20家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1吨/年的单位,开展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到90%以上。
  5.全区93家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全部进行集中处置,完善单位内部医疗废物收集、存放制度,保持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率100%。
  五、工业污染防治与产业结构调整
  (一)实施原则
  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的思路,突出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落实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劣势企业,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大力督促工业区块以外企业逐步实施转型调整,并向工业区块集中,桃浦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已开发地块实现污水全部纳管。清洁生产从试点逐步转向推广,大力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开展低碳经济试点示范。
  (二)行动目标
  推进淘汰劣势企业工作,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资金,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实行“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扶持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与应用,宣传循环经济理念,促进节能减排,2012年至2014年,全区单位GDP年能耗下降平均值达到3.7%。大力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本市重点项目南大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
  1.推进全区产业结构调整,淘汰劣势企业,计划完成15家企业产业结构调整。
  2.积极引导企业申报市级结构调整资金。对于年耗能4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积极引导其申报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资金,并及时落实1:1区级配套,确保结构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3.新建工业项目必须核定污染物的增量,新增的污染物指标主要通过本区域、本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升级、污染物深度处理等产生的减排量中获得。
  4.支持企业通过技术革新、自主创新、结构调整等方式,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推进能源结构升级,达到节能减排目标。每年推动1至2家企业申报市级节能技改项目、3至4家企业申报区级节能技改项目。
  5.按市政府明确的整治方案,推进南大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结构绿地建设,促进区域和谐发展。
  6.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先灵葆雅制药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六、生态环境保护
  (一)实施原则
  结合重点区域建设和旧区改造,加快大型公共绿地、楔形绿地、大型居住区绿地的建设。积极推进立体绿化建设,实现布局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丰富植物群落和种类,体现物种多样性,以达到最佳的景观效果。优化生态格局,提高绿化生态效益,逐步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环境。
  (二)行动目标
  新建公共绿地42万平方米,新建专用绿地30万平方米,新辟行道树3000株。绿地分布更加均衡、合理,逐步缩小开放式大型公共绿地的服务半径,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质量的不断追求。完善绿地类型,积极引进新优植物,科学配置绿地植物群落,丰富各级绿地的植物多样性,重点研究和落实特色绿化,改善城市景观面貌,塑造城市特色景观。
  (三)主要任务
  1.完成普陀区生态专项建设工程27万平方米,长风6A地块公共绿地3万平方米,新建零星公共绿地12万平方米,新建专用绿地30万平方米。
  2.按照市绿化市容局的统一部署,开展立体绿化建设。
  3.按照市绿化市容局的统一部署,开展林荫道建设。
  4.完成祥和公园调整改造。
  5.种植行道树3000株。
  6.调整改造公共绿地36万平方米。
  7.进一步加强养护管理工作,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要求,在长效管理上积极寻求突破,努力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绿化养护作业全覆盖,提高绿地日常养护水平,不断巩固绿化建设成果,并努力缩小街镇之间的绿化管理差距。
  8.抓特色重改造,逐步改善绿地硬件设施和植物景观面貌,对新建公用建筑大力提倡屋顶绿化,对有条件的围墙实施垂直绿化,努力提高绿地总体景观效果。
  9.继续推进科技创新,有效控制主要病虫害的发生,大力推广新优植物应用和特色绿化的建设,努力提高绿化行业的科技含量。
  七、绿色创建与环境教育
  (一)实施原则
  以绿色创建工作为抓手,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开展各类绿色创建工作与活动,普及绿色低碳理念,倡导绿色低碳文明。推进本区环境教育的国际化进程,努力推动国际生态学校、可持续发展学校的创建。
  (二)实施目标
  新创9个区级环保绿色小区,争创2个市级绿色社区;新创6所区级绿色学校,争创2个国际生态学校;新建2个区级环境教育基地,争创1至2个市级环境教育基地。
  (三)主要任务
  1.大力推进全区环保宣传和志愿服务工作,每年开展区级层面的社区环保活动,为社区搭建展示平台;深入开展区级环保绿色小区创建工作,打造精品工程,新创9个区级环保绿色小区,争创2个市级绿色社区,示范引领社区绿色创建;深入各街道、镇开展环保知识培训,倡导绿色生活,推动绿色家庭创建,提高居民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加大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提高社区的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水平。
  2.结合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和学校创新实验室建设,新建2个区级环境教育基地,争创1至2个市级环境教育基地。深化环保教育内涵,为学生和市民搭建一批直观、形象、有特色、多功能的环境宣传教育场所。推进区环境监测站环境教育基地建设。
  3.依托区中小学环境教育协调委员会推动学校环境教育工作,新创6个区级绿色学校;推进本区环境教育的国际化进程,努力推动国际生态学校、可持续发展学校的创建,争创2个国际生态学校。组织全区各中小幼学校校长和环保工作相关教师进行环保专题培训;每年组织区级层面的各类环保竞赛活动。
  八、能力建设
  (一)实施原则
  继续完善环保体制机制,强化环保责任制,继续加强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化、应急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二)实施目标
  按照国家和本市标准化建设要求,继续完善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成辐射环境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完善全区辐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提高环境质量预警监测能力,初步建成环境保护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1.继续完善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能力建设,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完成新增与更替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工作,2012年完成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的验收工作;拓展土壤、河流底泥、挥发性有机物、生物及微生物指标等项目的监测能力,以适应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趋势,并为区域环境管理能力的提升提供依据;完成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建设。
  2.配置用于环境应急监察、监测所必需的设备,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完成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3.区域内增设1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4个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完成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的调研、选址和设备选型工作,提高环境质量自动预警能力。
  4.按照《上海市区县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规范化标准(暂行)》,落实车辆和辐射专用仪器的配备,完成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辐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进一步完善全区辐射环境安全应急预案。
  5.加快区环境信息化项目建设,初步建成环境保护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第三部分  保障措施
  一、巩固环保体制机制,强化环保责任制度。
  进一步完善以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为核心的环保体制和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机制。强化环境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污染减排责任制,健全污染减排指标分解和跟踪考核机制。完善左右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重在落实责任和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根据目标任务切实履行职责,区环保局负责组织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编制,项目实施效果和完成情况的跟踪评估,大气环境保护、噪声、辐射与土壤污染防治、绿色创建与环境教育、能力建设等专项工作的协调推进;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平衡和落实,并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估考核;区建设交通委负责水环境保护专项工作的协调推进;区绿化市容局负责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工作的协调推进;区商务委负责工业污染防治与产业结构调整专项工作的协调推进;充分发挥各街道、镇落实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责任意识,加强基层环境管理。加强协调沟通,积极争取市有关部门对普陀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质量改善工作的支持。
  二、完善环境监管体制,实行环境保护绩效考核。
  协同监测、监察、监管部门,完善环境污染源监管工作会商制度,坚持“监测为执法服务、执法为管理服务”的原则,及时沟通情况、发现问题、商议对策,以监测数据为基础、以现场监察为重点、以严格监管为手段,努力构建“三监”联动平台,不断加大对污染源的管理力度。完善区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环保绩效考核。按照环境质量领导负责制的要求,各街道、镇党政一把手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建立环境保护问责制。加强环保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检查,对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指标实行年度目标考核。
  三、加强环境法治建设,强化环境执法监督。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加大企业环境监督力度,杜绝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重点解决关系本区发展的环境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和餐饮业、固体废物、噪声污染防治等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依法关闭污染严重的企业。对违反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的污染项目,对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违反“三同时”、不正常运转治理设施、偷排和超标排放污染物、不遵守排污许可证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的强制力和威慑力。
  四、突出污染源头预防,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继续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实施环境准入制度,加快推进工业区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推进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坚持“源头节约、过程控制、末端循环并重”的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污染产生。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程序,从产业结构、能源消耗、总量控制、污染治理、达标排放等方面严格审批项目环评文件。加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现场检查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管理程序,确保建设项目得到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五、推进环保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管理能力
  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环境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继续加强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监察、辐射监管、信息化和宣教能力的建设;完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完善环保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强化风险预防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区级环境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加强信息化辅助决策能力,建立污染源动态信息数据库,推进危险废物全程信息化管理建设,污染源综合管理系统从固定源向流动源拓展,构建环境管理信息联动共享平台。
  六、强化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进行宣传,提高舆论引导、监督能力;引导公众参与环保实践,弘扬绿色文明。继续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开展节能减排、绿色出行等环保实践活动,倡导居民逐步形成绿色的生活和消费方式。开展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环境的相关项目合作。注重信息公开,定期公布环境保护工作进展、环境质量状况等情况。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和重大决策、建设项目的公众参与,形成全社会重视环境保护、参与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普陀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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